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機關有哪些
辦公廳。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新聞宣傳、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對本部門貫徹中央財經工作重大決策部署提出具體建議並督促落實。
研究經濟社會、財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財稅改革和重要財稅政策的建議,提出財政支持相關領域改革發展的建議。
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提出中長期財政規劃建議。
組織財政信息數據庫建設。
組織擬訂政府購買服務制度。
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議和改革方案。
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資金。
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海域海島、礦產等國有資源出讓收支政策。
承擔彩票管理有關工作。
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有關工作。
起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草案和規章。
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
承擔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組織起草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草案及實施細則。
提出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等建議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
承擔涉外稅收談判相關工作,擬訂國際稅收協議和協定範本。
組織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等相關工作。
關稅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起草關稅法律、行政法規草案及實施細則。
提出關稅稅目稅率調整建議。
提出關稅和進口稅收政策建議。
擬訂關稅談判方案,承擔有關關稅談判工作,提出徵收特別關稅建議。
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政府債務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編制中期財政規劃。
編制年度中央預決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組織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審覈等工作。
組織中央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
承擔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工作,彙總年度地方財政預算。
承擔政府債務管理有關工作。
國庫司(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
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
擬訂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
組織擬訂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
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及總會計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