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條例是哪一年發佈的

來源:趣味百科館 1.44W

2008年12月1日。《森林防火條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制定的,爲了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

森林防火條例是哪一年發佈的

該條例於2008年11月19日國務院第36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2008年12月1日發佈,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森林火災發生原因:發生森林火災必須具備三個條件:可燃物是發生森林火災的物資基礎;火險天氣是發生火災的重要條件;火源是發生森林火災的主導因素。

以上三個條件缺少一個,森林火災便不會發生。

大量的事實說明森林火災是可以預防的,可燃物和火源可以進行人爲控制,而火險天氣也可進行預測預報來進行防範。

森林火險等級是怎樣劃分的:森林火險等級分爲五級。

一級爲難以燃燒的天氣可以進行用火;二級爲不易燃燒的天氣,可以進行用火,但出可能走火;三級爲能夠燃燒的天氣,要控制用火;四級爲容易燃燒的高火險天氣,林區應停止用火;五級爲極易燃燒的最高等級火險天氣,要嚴禁一切裏外用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