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和監事哪個權力大

來源:趣味百科館 1.83W

董事和監事哪個權力大的答案是:董事

董事和監事哪個權力大

執行董事是在公司不設立董事會的情況下,由執行董事代替董事會對公司進行管理的職務,所以執行董事的權力要比監事大。董事是股份公司的權力機構,企業的法定代表。又稱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由兩個以上的董事組成。除法律和章程規定應由股東大會行使的權力之外,其他事項均可由董事會決定。公司董事是公司經營決策機構,董事向股東負責。監事,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備監督機關,是在股東大會領導下,與董事會並列設置,對董事會和總經理行政管理系統行使監督的內部組織。

《公司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董事與股東的區別有,董事是公司的執行機構、董事會的組成人員;而股東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的組成人員。董事有任期限制,而股東可以持續的持有公司的股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爲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條

另有規定的除外。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五條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