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打架,我報警了,沒抓到人怎麼辦?警察會找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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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警察會找到報警的人詢問及做筆錄,瞭解當時發生的情況。依據當時的情況判斷案件情節的嚴重性。打架進派出所可能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被行政拘留、罰款或追究刑事責任,要根據案件的情節判斷。

別人打架,我報警了,沒抓到人怎麼辦?警察會找我嗎?

報警了 警察會不會找我 我會不?

只要報警,警察肯定是要聯繫報警人的, 這是接觸警必要的過程,如果報警案件跟你有關,那你必須在場,如果你不在場,這個警基本就不會去,要麼就讓你自己來派出所解決。如果是舉報賭博賣淫嫖娼一類的,那你可以不在場,警察會去看一下,但一般報警人不在,基本也抓不到什麼,因爲沒人證,而且這些場所必然是和公安有關係的,沒人證基本不會很嚴的查

我被人打成輕傷,派出所已立案,但就不抓人。我該怎麼辦?

當事人被打成輕傷,派出所已立案,但不採取措施,當事人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反映。

當事人有證據證明的故意傷害(輕傷)案件,辦案人員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當事人要求公安機關處理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1、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3、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第一百一十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爲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爲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被人打了,打人者跑了,報警的話,警察會追查嗎?

  被人打了,打人者跑了,報警的話,警察當然會追查,既然受害人的身體受到了傷害,警察肯定會追究到底。

一、追究到底

   不管是因爲什麼事情,只要是報警,並且是正常的情況下,沒有任何的欺騙和隱瞞,警察都是會追究到底。對於受害人而言自己被打了,即使打人者跑了,但是都是可以調查出打人者是誰,最終對此懲罰,不能讓壞人逍遙法外,這樣只會讓他們變本加厲。

二、對百姓負責

   現在這個社會不管是違法了什麼都會受到相應的懲罰,不可能任其發展,警察的職責就是保衛人民,爲人民服務。當自己受到了不法侵害,警察肯定是會負責到底,而不是置之不理。生活中不管因爲什麼問題都不應該動手打人,真的到了這一步就應該對此負責,而不是讓打人者跑了。現在是一個大數據時代,即使是人跑了也可以通過追蹤找到對方,不可能讓他在外面任其發展。

三、實事求是辦事

   我們現在這個社會普遍來說還是相對比較的穩定和諧,不會有任何的問題,即使是受到了傷害肯定是會採取相應的措施。在生活中我們如果遭受到了不發的侵害,應該第一時間報警,這樣纔會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不至於讓自己吃虧之後要繼續的受到相應的傷害。

   現在是一個法治社會,如果受到了他人的侵害,一定要及時的報警,警察肯定會追究到底。如果我們面對對方的打罵都選擇沉默,肯定是會讓他們變本加厲,並且會讓壞人得不到應有的懲罰,自己也只會受到更多的欺負。我們應該與不法的行爲作鬥爭,這樣纔會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樣也纔會給社會帶來更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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