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做過宰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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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做過宰相嗎的答案是:沒有

包拯做過宰相嗎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男,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東)人,北宋名臣。

天聖五年(1027年),包拯登進士第。累遷監察御史,曾建議練兵選將、充實邊備。歷任三司戶部判官及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後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請求朝廷准許解鹽通商買賣。知諫院時,多次論劾權貴。再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歷權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佑六年(1061年),升任樞密副使。因曾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故世稱"包待制"、"包龍圖"。嘉佑七年(1062年),包拯逝世,年六十四。追贈禮部尚書,諡號"孝肅",後世稱其爲"包孝肅"。有《包孝肅公奏議》傳世。

包拯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貴、鐵面無私、英明決斷、敢於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後世將他奉爲神明崇拜,認爲他是奎星轉世 ,由於民間傳其黑麪形象,亦被稱爲"包青天"。

包拯有奏議十五卷,今存《包孝肅公奏議》(《包拯集》)十卷,收入《四庫全書》"史部·詔令奏議類"第427冊,歷朝都有翻刻本出版行世,深受後世研究者的重視。

《包孝肅公奏議》幾乎囊括了包拯一生中所有的奏摺、陳表和各種各樣的建議、意見,全面呈現了包拯的政治主張和他的閱世態度,尤其他關於反對增加農民負擔和精兵簡政的建議,即使在今天看來仍然具有極高的史料價值及現實意義。

包拯被提拔爲大理寺丞、知端州(相當於今天的廣東肇慶市)時。當時端州特產端硯是宋朝士大夫最珍愛時髦的雅器,當地每年向朝廷進貢。凡在這裏做"一把手"的官員,都在"貢硯"規定的數量外加徵幾十倍的數額以賄賂朝廷權貴,所謂"打點"中央的關係,此舉加重了老百姓的負擔。個性官員包拯一上任就高調破除這則運行多年的潛規則,下令只能按規定數量生產端硯,州縣官員一律不準私自加碼,違者重罰。並且表態,自己作爲"一把手",決不要一塊端硯。此舉在當地掀起軒然大波。三年後,包拯任期滿,被調至中央任職,果然"歲滿不持一硯歸"。《包公擲硯》的故事就是以這個藍本創作的。

包拯彈劾陳州京西路轉運司,揭露其盤剝災民的罪行的事蹟,被石玉昆的《三俠五義》再創作爲家喻戶曉的包公戲《陳州放糧》,民間渲染加工成開封府尹、欽差大臣"包青天"奉命查賑,劇中涉及國舅們害民肥私、包公查案遭人陷害、各路百姓掩護包公、包公怒鍘皇親國戚、成功放糧賑災等等,演繹了一個青天大老爺爲民除害、不畏強權且驚心動魄、扣人心絃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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