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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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誰負責的答案是:施工單位

施工項目實行總承包制、分包制的,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總承包方進行統一管理,分包範圍內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分包商負責,並受到總包商的監督管理。

1、施工現場臨時工多,文化水平低,消防安全意識淡薄

2、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不徹底,疏於管理,流於形式

3、工地施工人員違章用火用電,安全隱患大,易導致火災發生

4、施工現場沒有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及時配備可能也大部分失效過期導致無法使用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有關法規、標準、和規定,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等。

2、努力學習並且掌握各種安全生產業務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3、要經常深入基層,瞭解各單位施工和生產情況,指導協調基層專業人員的工作方法。深入現場檢查,監督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和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如果遇到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報告領導處理。

4、參與對項目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的審覈,並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服務。

5、參加安全檢查,負責記錄,總結和簽發事故隱患通知書等工作。

6、認真調查研究,及時總結經驗,並協助領導貫徹落實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安全措施,改進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

7、 協助並配合部門技術負責人,一起做好對新工人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

8、當發現有違反安全施工行爲或者安全隱患時可立即勒令停止作業並報告上級領導或部門。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誰負責

《消防安全》內容簡介:近年來,我國大量的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發生在以礦山開採、危險化學品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等爲主的高危行業,以及以中小企業爲主的製造與加工業等行業。釀成這些事故的一個不可忽視的重要原因,是一些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既缺乏基本的安全法律法規常識與安全知識,又缺乏必要的應急避險能力。

安全生產、勞動保護事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廣大勞動者最基本的勞動權利。多年來,黨和政府十分重視保障勞動者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權益,已經頒佈和實施一系列法律法規和職業安全衛生標準,但在一些地方和單位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企業從業人員享有安全生產的權利,還有應盡的義務。從業人員要懂得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他人所傷害。在享有權利的同時,也必須履行應盡的義務,必須遵章守法,服從管理,自覺接受安全培訓,掌握安全技能,提高發現隱患、保護自己、保護企業的能力。針對當前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存在的突出問題,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組織有關專家結合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實際,編寫了“安博士畫說安全叢書”,其目的就是通過“畫說”形式,深入淺出、生動活潑地向廣大勞動者普及基本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常識與安全知識,以及基本的應急避險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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