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職守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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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不認真、不負責地對待本職工作。

玩忽職守是什麼意思?

成語名字:玩忽職守

成語發音:wán hū zhí shǒu

成語解釋:不認真、不負責地對待本職工作。

成語出處:錢鍾書《圍城》:“高鬆年身爲校長,出去吃晚飯,這時候還不回來,影子也找不見,這種玩忽職守,就該死。”

成語繁體:玩忽職守

常用程度:常用成語

感情色彩:貶義成語

成語用法:動賓式;作謂語、賓語;含貶義

成語結構:動賓式成語

產生年代:當代成語

近義詞: 疏忽職守 

成語例句:由於他玩忽職守,結果給單位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玩忽職守是什麼意思

玩忽職守是什麼意思根據國家法律表明:玩忽職守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本罪有如下構成特徵: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行爲人玩忽職守,因而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本罪的客觀方面包括以下兩個要素: (1)行爲人實施了玩忽職守的行爲。所謂玩忽職守,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其行爲方式一般爲不作爲,但有時也可以表現爲作爲。其中,作爲形式的玩忽職守是指行爲人積極地實施與其職務或者職責相背離的行爲,致使國家、人民利益和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不作爲形式的玩忽職守是指行爲人消極地不履行職責或者職務,致使國家、人民利益和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 (2)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這裏的“重大損失”,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1999年8月6日通過的《立案標準(試行)》的規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10人以上的;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3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超過100萬元的;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的;造成有關公司、企業等單位停產、嚴重虧損、破產的;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海關、外匯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鉅額外匯被騙或者逃匯的;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3.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外的其他任何人員,都不能單獨成爲本罪的主體。4.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出自過失,即行爲人應當預見自己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其職責的行爲會導致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因爲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因過於自信而沒有避免,致使危害結果發生。認定本罪,應注意以下四個問題:1.本罪與非罪行爲的界限“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是本罪成立的必備要件。因而是否造成了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損失,是區分本罪與一般玩忽職守行爲的界限。如果玩忽職守行爲沒有造成損失,或者雖然造成了損失,但損失尚未達到重大程度的,那就屬於一般玩忽職守行爲,不能以本罪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而只能依照有關政策法律的規定,給予行爲人黨紀政紀處理。2.本罪與濫用職權罪的界限兩者的區別主要在於: (1)犯罪主觀方面不同。本罪在主觀方面是出於過失;而濫用職權罪在主觀方面則是出於故意。 (2)犯罪客觀方面的表現形式不同。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而濫用職權罪在客觀方面則表現爲,行爲人實施了濫用職權或者超越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3.本罪與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界限兩者的區別主要在於: (1)犯罪客體不同。本罪侵犯的直接客體和同類客體都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屬於瀆職罪的範疇;而重大責任事故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生產、作業安全,同類客體是公共安全,不屬於瀆職罪的範疇。 (2)犯罪客觀方面的表現形式不同。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爲,該行爲只能發生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管理活動過程中;而重大責任事故罪在客觀方面則表現爲,由於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爲,該行爲只能發生在生產、作業過程之中。 (3)犯罪主體不同。本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體則是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4.本罪與本章規定的特殊的玩忽職守犯罪的界限本罪僅是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犯罪的一個概括的規定,只適用於那些刑法分則沒有明確規定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玩忽職守構成犯罪的情況。如果刑法分則有明確規定的,由於這些規定與規定玩忽職守罪的法條形成法規競合,那麼,應按特殊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處理,即適用該特別規定,而不再以玩忽職守罪論處。如刑法第408條規定了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導致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造成人身傷亡的嚴重後果的行爲的,就不能以本罪處理,而應依照刑法第408條規定以失職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論處。

玩忽職守

玩忽職守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爲wán hū zhí shǒu,基本意思是不盡責、失職。

拼音:wán hū zhí shǒu。

釋義:不認真、不負責地對待本職工作。

例句:

1、發生火災的那天晚上,他玩忽職守,擅自離開了值班室。

2、由於他玩忽職守,結果給單位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近義詞:

一、疏忽職守。

拼音:shū hū zhí shǒu。

釋義:不盡責,失職。

例句:

1、他因玩忽職守而被解僱了。

2、與此同時,相關負責人否認了對動物園疏忽職守的質疑。

玩忽職守的意思是什麼

【解釋】:不認真、不負責地對待本職工作。

【出處】:錢鍾書《圍城》“高鬆年身爲校長,出去吃晚飯,這時候還不回來,影子也找不見,這種玩忽職守,就該死。”

【示例】:由於他玩忽職守,結果給單位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語法】:動賓式;作謂語、賓語;含貶義

擴展資料

玩忽職守反義詞:兢兢業業

【解釋】:兢兢:形容小心謹慎;業業:畏懼的樣子。形容做事謹慎、勤懇。

【出自】:《詩經·大雅·雲漢》:“兢兢業業,如霆如雷。”

【譯文】:整天小心戰戰兢兢,正如頭上落下雷霆。

【語法】:聯合式;作賓語、狀語;含褒義

【近義詞】敬小慎微、臨深履薄、謹小慎微、埋頭苦幹、業業兢兢、小心翼翼、戰戰兢兢、廢寢忘食、腳踏實地

【反義詞】紙上談兵、馬馬虎虎、玩忽職守、敷衍了事、草草了事、敷衍塞責、醉生夢死、玩世不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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