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礦業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好學計劃”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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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國礦業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好學計劃”招生簡章:

爲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根據教育部《關於2022年繼續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3號)文件精神,2022年學校繼續開展高校專項“好學計劃”招生工作。

中國礦業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好學計劃”招生簡章

1、招生計劃與專業

招生計劃按教育部最終覈定的計劃執行,招生專業全部爲理工科專業。

2、報名條件

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

(一)符合2022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三)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3、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簡章公佈之日起至2022年4月25日。

(二)網上報名:考生登錄“陽光大學聯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報名系統”,按要求報名。

(三)上傳材料:考生須認真閱讀填寫說明,按要求填寫和上傳報名材料,上傳文件格式爲jpeg(擴展名爲.jpg或.jpeg)。請務必確保上傳材料清晰可讀、完整真實、頁面整潔,並按要求籤字、蓋章。若簽字、蓋章不全,或上傳材料不完整、不清晰,我校按審覈不合格處理。考生無需郵寄紙質材料。

4、選拔錄取

(一)我校將組織專家依據報名條件對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審覈,在綜合考察考生思想品德、學習基礎和綜合素質的基礎上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將於2022年5月底前通過中國礦業大學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

(二)我校將根據各省(區、市)入選資格考生生源情況,確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並通過本科招生網公佈,最終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以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公佈的爲準。

(三)我校將已公示無異議的高校專項“好學計劃”入選資格考生名單上報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考生須參加全國大學聯考,並按照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的相關要求單獨填報志願。

(四)我校將依據公佈的分省分專業計劃,根據考生大學聯考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錄取規則,不設專業級差,同時按照我校本科招生章程中的規定爲學生分配專業。

(五)非大學聯考改革省份考生大學聯考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於所在省(區、市)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重點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大學聯考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於所在省(區、市)同科類特殊類型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若生源不足,本計劃不進行徵集志願或降分錄取。

5、監督機制

(一)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和本簡章開展招生工作,由學校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

(二)對在專項計劃招生中出現違規違紀的人員,嚴格按照有關招生考試的政策法規嚴肅處理。對提供僞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申請材料的考生,均認定爲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報名和錄取資格,同時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大學聯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1-3年的處理。

(三)新生報到後,學校將根據教育部等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錄取資格複查,經複查不符合條件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學籍註冊後,若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學籍並按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四)學校未委託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高校專項“好學計劃”事宜,請考生認真辨別相關信息,勿上當受騙,招生考試工作以官方網站發佈的招生簡章爲準。

中國礦業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好學計劃”招生簡章 第2張

6、其他

(一)我校各專業(類)體檢標準參照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二)我校高校專項“好學計劃”所有招生信息均通過學校本科招生網及報名系統發佈,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時查詢而影響錄取的,責任自負。

(三)本簡章由中國礦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在實施過程中若有與教育部相關規定不一致之處,以教育部相關規定爲準。

(四)聯繫方式

單位名稱:中國礦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江蘇省徐州市大學路1號中國礦業大學南湖校區

收件人: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21116

招生網站:

招生辦公室郵箱:

招生微信:礦大招生(cumtzs)

諮詢電話:0516-83591555、83591666(招生辦公室)

監督電話:0516-83590270(監察處)

二、中國礦業大學的介紹:

中國礦業大學,位於江蘇省徐州市,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教育部與江蘇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共建高校,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高校,全國首批博士和碩士學位授予單位,高水平行業特色大學優質資源共享聯盟、世界能源大學聯盟和國際礦業、能源與環境高等教育聯盟成員,入選“111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全國高校實踐育人創新創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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