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大學聯考戶籍制度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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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聯考戶籍限制就是按照分區定額與原籍應試原則,考生通常情況下須在原籍地、以本身所屬戶籍類別參加大學聯考考試。內蒙古2020年大學聯考報名已經公佈,其中規定除了本地高中學生報考外,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允許異地戶籍但在本地學習的學生報名參加大學聯考。

內蒙古大學聯考戶籍制度2020年

2020年內蒙古大學聯考報名細則:

凡在我區參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及錄取的各類人員,包括統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職教師資、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高職班、三二分段、各類單招等人員,均須按規定履行大學聯考報名手續。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其中:

(一)符合自治區教育廳《關於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區參加會考和大學聯考工作的意見》相關規定的區外務工人員(含其他非我區戶籍就業人員,下同)隨遷子女和戶籍從區外遷入我區的考生,參加了我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開考的全部科目考試,且滿足以下對應條件可以報名參加本科錄取。

1、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除符合“25號文件”規定的參加2017年會考條件外,截至2020年9月1日,還須符合以下3個條件:一是2017年被區內高中錄取;二是本人具有我區高中階段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學籍且連續就讀滿3年;三是家長在我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且連續居住、有合法職業且納稅(或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均滿3年。

2、戶籍從區外遷入我區的考生,截至2020年9月1日,須符合以下3個條件:一是本人具有我區高中階段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學籍且連續就讀滿3年;二是本人取得我區戶籍滿3年;三是家長在我區有合法穩定住所且連續居住、有合法職業且納稅(或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均滿3年。

不符合參加本科錄取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專科。在網上預報名時,“只報考專科”項須選擇“是”,並在現場確認時,簽訂《內蒙古自治區大學聯考報考高職(專科)書》。

(二)報考高等職業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含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下同)畢業生(以下簡稱高職對口招生)的考生須技能考覈合格。

區內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具有我區學籍和實際就讀滿3年,均可在應屆畢業當年報考高職對口招生各科類;此類往屆生參加大學聯考報名,須符合相應的報考條件。

普通高中應往屆生和技能考覈不合格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生不具備高職對口招生報名資格。

(三)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報考少年班、數學英才班者除外);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在我區以外的其他省(區、市)完成2020年大學聯考報名的考生;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規定的其他不具備報名資格的人員。

大學聯考報名資格審查

學籍及連續就讀情況審查由就讀學校和相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及戶籍從區外遷入我區考生,打印《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學籍及連續就讀情況審查表》,由就讀學校和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審覈學籍及連續就讀情況,班主任、學校校長、學籍管理部門負責人分別審覈簽字蓋章。

各旗縣招生考試機構可通過覈驗考生戶口簿載明的相關信息、向當地公安局提供覈查名單等方式開展戶籍審查。截至2020年9月1日考生戶籍變更不足3年的和戶籍從區外遷入我區且存在“大學聯考移民”嫌疑的,要對其戶籍遷移情況進行重點審查,各旗縣招生考試機構出具此類考生名單,2019年12月1日統一交由當地公安局組織覈查戶籍遷移等情況。旗縣公安局在2019年12月15日前將此類考生的核查情況反饋當地招生考試機構。

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及戶籍從區外遷入我區考生,報名時應按要求提供家長從業、居所、納稅或繳納社保等相關證明材料,打印《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及戶籍從區外遷入我區考生家長具備條件審查表》,由人社、稅務、房產、蘇木鄉鎮(街道)等相關部門(單位)出具審覈結論。

各旗縣招生考試機構要認真核對考生本人及其父母的民族成分,考生本人民族成分與父母雙方民族均不符的,打印《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民族成分審查表》,由相關民族事務主管部門出具審覈結論。

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對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以及免費醫學定向生的招生宣傳,積極組織動員考生申報,並按和自治區相關規定嚴格進行資格審覈。

對需覈查學籍及連續就讀情況、戶籍、家長具備條件、民族成分和專項計劃等情況的考生,其審驗資料(包括戶口簿原件等)須留旗縣招生考試機構備查。此類考生應在報名現場確認前,按要求提供完整的證明材料,協助完成相關覈查工作,否則,不予現場確認。

報名期間,考生報名信息將與高中(含職業高中、中專、技校等,下同)學籍註冊信息、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籍註冊信息、往年的報名信息等進行校驗;報名結束後,考生報名信息將與公安部門的戶籍信息、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的社保信息、稅務部門的納稅信息等進行校驗。根據校驗情況,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在報名結束後於2019年12月30日前將需要重新覈查報名資格的考生數據下發各盟市,各盟市務必於2020年2月15日前上報覈查結果。

接受社會監督,加大報名違規行爲的處罰力度

報名結束後,自治區將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示各類考生信息,各旗縣、中學也要分別對招辦報名和學校報名的考生信息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明確,加大報名違規行爲的處罰力度。對提供虛假報名信息、以虛假報名材料取得報名資格、不符合報名條件但完成正式報名、查實的“大學聯考移民”等考生,考試前查實的要取消其報名資格和考試資格,考試後查實的要取消其大學聯考成績和錄取資格,錄取後查實的要取消其入學資格,已經入學的要取消其學籍。

對違規辦理戶籍及學籍、僞造或變造連續就讀經歷、違規更改民族成份、提供虛假居住、從業、社保或納稅證明等相關人員,都要依法依規從嚴處理。對涉及“大學聯考移民”的違規違法案件,除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外,還要嚴肅追究主管領導及相關領導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不爲本校就讀學生在本校辦理報名手續或不爲考生無條件提供網上報名場所和開展相關培訓的中學校長,給予全區通報批評。

對不按規定開展報名工作、爲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和“大學聯考移民”辦理報名手續、所屬招生工作人員以權謀私且情節惡劣等的旗縣,一律取消其大學聯考報名受理資格和大學聯考考點設置資格。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發佈的《關於結束現代遠程教育(網絡教育)試點有關工作的通知》,自2022年(秋)批次開始,現代遠程教育(網絡教育)試點工作結束,現代遠程教育(網絡教育)現已全面停止招生。

其他有關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的形式及成人學歷提升的途徑,可諮詢奧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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