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聯考一志願二志願錄取規則

來源:趣味百科館 1.49W

第一志願,就是考生在每一錄取批次中填在第一位的高校志願,往往也是考生最理想、最希望被錄取的學校志願。第一志願是招生部門在每個錄取批次中,首先投遞給招生學校供其選擇錄取的考生志願。高校錄取人員最先看到的也是第一志願的考生檔案,當第一志願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人數已達到當年招生計劃數時,這所高校就不再考慮填報了它的第二志願及其他志願的考生了,也就是說,第二志願及其他志願填報了這所高校的考生就沒有機會讓其選擇了。可見,第一志願的填報是非常重要的。

大學聯考一志願二志願錄取規則

第二志願,是考生在每個錄取批次中填在第二位的學校志願,往往也是考生退而求其次的較爲滿意的學校志願。當第一志願不能如願時,考生一般都寄希望於第二志願能夠實現。第二志願是招生部門在每個錄取批次中,第二次投遞給招生學校供其選擇錄取的考生志願。凡錄取第一志願考生不足招生計劃數的高校,都要從填報了該校第二志願的考生中補充選擇錄取考生。這就是說,考生所填報的第二志願只有當該校按第一志願錄取後尚未完成招生計劃時才起作用。因此,考生所填報的 第二志願應該是這個批次中第一志願填報人數較少、相對較“冷”的學校。

大學聯考一志願二志願錄取規則 第2張

大學聯考一志願二志願錄取規則:第一志願市招生部門在每個批次中,首先給招生學校的志願,當然高校招生錄取人員也會首先看到第一志願的考生檔案,當第一志願已經達到學校的招生人數時,學校就不會考慮第二志願及其他志願的考生,由此可以看出第一志願是相當重要的。第二志願是第二次投遞給學校供其選擇的考生志願,考生填報的第二志願只有在第一志願錄取後尚未完成計劃是纔會起到作用。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