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報考有什麼條件

來源:趣味百科館 1.2W

教師資格證考試報名條件

一、報考條件

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4、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包含:
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國小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國中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並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考生應在戶籍、學籍或人事關係所在市州報名參加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及其畢業前一年級學生,以及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報考,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

教師資格證報考有什麼條件

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要求

教師職業的特殊性在於從事教師職業必須具有教育教學能力,也就是說不僅要掌握一定的知識,更重要的是要把知識按照不同學校教學計劃的要求傳授給學生,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培養學生的探索精神、學習能力和道德人格,使學生的特長和潛力能夠充分發揮出來。教育教學能力的內容廣泛,要求較高,鑑於我國幅員遼闊,各地區教育發展水平差異較大,公民的素質差異較大,因此,《(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定,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的“具體測試辦法和標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三、擔任教師工作所必須具備的身體條件

“身體條件”應爲教育教學能力的一部分,或者說是承擔教育教學任務的“硬件”,因爲教師(特別是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身體條件對教育教學效果有一定影響。《教師資格條例》第六條規定:“有教育教學能力應當包括符合國家規定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教師身體條件主要是要求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有完全的法律行爲能力等。“身體條件”的具體標準參照師範教育類專業招生體檢標準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普通話水平要求

《教育法》規定在我國各級各類學校教學都應當推廣使用普通話。《(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第八條規定: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少數方言複雜地區的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使用漢語和當地民族語言教學的少數民族自治區的普通話水平,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規定標準。隨着社會的進步、經濟的發展,人們的交往越來越密切、範圍越來越大,普通話作爲交往的重要工具日益爲社會所重視。教育,特別是基礎教育對推廣使用普通話起着極其重要的作用,教師應當具有比其他社會成員有更高的普通話水平。

五、教育學、心理學知識要求

學習、掌握並能在教育教學實踐工作中運用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原理是教師職業的特殊要求。對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申請教師資格,《教師資格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可以要求申請人補修教育學、心理學等課程”,並取得結業證書。根據這條規定和不同教師資格的不同要求、不同地區和不同的申請人的實際情況,教育學、心理學的學習和考查(考試)等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具體辦法。

關於教師資格證考試

教師資格證考試,是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官方設定的教師資格考試。

2012年後,教師資格考試納入統考試點和省考相結合的模式。到2018年除了新 疆,內蒙古,西藏三個地區外其他省份全部納入了教師資格統考,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出題,地方教育考試院主考。主要針對師範專業和非師範專業需要考取教師資格證的考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