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陽明在南贛推行的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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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贛鄉約。正德十三年(1518年)十月,王陽明受宋代《呂氏鄉約》和明初鄉約的啓發,開始在南贛地區推行鄉約,這就是《南贛鄉約》。

《南贛鄉約》也稱《陽明先生鄉約法》,共計16條,可分爲三個部分。

王陽明在南贛推行的什麼

第一部分由前5條構成,主要講鄉約的組織建設,包括鄉約的人員構成、文簿的設置、入約的會費、聚會的日期和約所的選擇等;第二部分由第6到第15條構成,主要對同約人、寄莊人戶、本地大戶和異地客商、親族鄉鄰、軍民人等、公差人員、各寨居民、招投新民、嫁娶喪葬等情況提出要求。第三部分只有第16條,主要講聚會的儀式。南贛地區位處閩粵贛湘四省交界地帶,原先地廣人稀,後贛中、福建、廣東等地的居民進入此地,與原住居民混雜在一起,形成一個成分複雜、流動性極大的流民社會。由於各色流民聚集一起,分羣聚黨,呼嘯山野,掠劫郡縣,嚴重影響當地社會秩序,成爲明代嚴重的社會問題。

明朝弘治八年(1495年),朝廷在贛州設立了南贛巡撫,專門負責處理四省邊界地區的社會問題。明武宗正德十一年(1516年)八月,王陽明被擢升爲南京右僉都御史、南贛巡撫。爲肅清南贛地區盜匪,重建地方社會秩序,王陽明利用地方軍事力量,全力剿滅土賊,設立縣治。

王陽明清剿完叛亂後,認爲僅清剿完山賊是不夠的,要長治久安就得進行一系列的綜合治理,因此,他們南贛興辦學堂,並且參照藍田呂氏鄉約,頒佈了《南贛鄉約》,倡導廉潔公正的思想,教化人心、整飭官風、治理社會,成爲明代地方官員推行鄉約的成功範例。明憲宗成化八年(1472年),王守仁出生於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一個顯赫的家庭,父親王華是成化十七年(1481年)狀元,官至南京吏部尚書。王守仁天生有特殊的氣質。

他的母親懷孕十四個月才分娩,在他誕生之前,他的祖母夢見天神衣緋玉,雲中鼓吹,抱一赤子,從天而降,祖父遂爲他取名爲“雲”,並給他居住的地方起名爲“瑞雲樓”。王守仁5歲仍不會說話,但已默記祖父所讀過的書。有一高僧過其家,摸着他的頭說“好個孩兒,可惜道破。

”祖父根據《論語·衛靈公》所云“知及之,仁不能守之,雖得之,必失之”,爲他改名爲“守仁”,隨後他就開口說話了。 他的父親王華喜愛紹興的山水,才舉家離開餘姚,移居紹興。幼年的王守仁,有着良好的家世,也因此擁有一個非常優越的學習環境。十二歲時,王守仁正式就讀書塾。

十三歲,母親鄭氏去世,幼年失恃,這對他來說是一個很大的挫折。但他志存高遠,心思不同常人。一次與書塾先生討論何爲天下最要緊之事,他就不同凡俗,認爲“科舉並非第一等要緊事”,天下最要緊的是讀書做一個聖賢的人。當時國家朝政腐敗,義軍四起。

英宗正統年間,英宗被蒙古瓦剌部所俘。這件事情在王守仁幼小的心中投下了巨大的陰影。他發誓一定要學好兵法,爲國效忠。十五歲時就屢次上書皇帝,獻策平定農民起義,未果。

同年,他出遊居庸關、山海關一月之久,縱觀塞外,那時已經有經略四方之志。

王明陽在南贛治理教化時開始推行什麼?

明正德十三年(1518年),王陽明在南贛治理教化時開始推行。人物生平生而不凡明憲宗成化八年(1472年),王守仁出生於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一個顯赫的家庭,父親王華是成化十七年(1481年)狀元,官至南京吏部尚書。

王守仁天生有特殊的氣質。

他的母親懷孕十四個月才分娩,在他誕生之前,他的祖母夢見天神衣緋玉,雲中鼓吹,抱一赤子,從天而降,祖父遂爲他取名爲“雲”,並給他居住的地方起名爲“瑞雲樓”。王守仁5歲仍不會說話,但已默記祖父所讀過的書。有一高僧過其家,摸着他的頭說“好個孩兒,可惜道破。”祖父根據《論語·衛靈公》所云“知及之,仁不能守之,雖得之,必失之”,爲他改名爲“守仁”,隨後他就開口說話了。

他的父親王華喜愛紹興的山水,才舉家離開餘姚,移居紹興。幼年的王守仁,有着良好的家世,也因此擁有一個非常優越的學習環境。年少有爲十二歲時,王守仁正式就讀書塾。

十三歲,母親鄭氏去世,幼年失恃,這對他來說是一個很大的挫折。但他志存高遠,心思不同常人。一次與書塾先生討論何爲天下最要緊之事,他就不同凡俗,認爲“科舉並非第一等要緊事”,天下最要緊的是讀書做一個聖賢的人。

當時國家朝政腐敗,義軍四起。英宗正統年間,英宗被蒙古瓦剌部所俘。這件事情在王守仁幼小的心中投下了巨大的陰影。

他發誓一定要學好兵法,爲國效忠。十五歲時就屢次上書皇帝,獻策平定農民起義,未果。同年,他出遊居庸關、山海關一月之久,縱觀塞外,那時已經有經略四方之志。

1518年,王陽明推行什麼?

明正德十三年(1518年),王陽明在南贛治理教化時開始推行。人物生平明憲宗成化八年(1472年),王守仁出生於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一個顯赫的家庭,父親王華是成化十七年(1481年)狀元,官至南京吏部尚書。

王守仁天生有特殊的氣質。

他的母親懷孕十四個月才分娩,在他誕生之前,他的祖母夢見天神衣緋玉,雲中鼓吹,抱一赤子,從天而降,祖父遂爲他取名爲“雲”,並給他居住的地方起名爲“瑞雲樓”。王守仁5歲仍不會說話,但已默記祖父所讀過的書。有一高僧過其家,摸着他的頭說“好個孩兒,可惜道破。”祖父根據《論語·衛靈公》所云“知及之,仁不能守之,雖得之,必失之”,爲他改名爲“守仁”,隨後他就開口說話了。

他的父親王華喜愛紹興的山水,才舉家離開餘姚,移居紹興。幼年的王守仁,有着良好的家世,也因此擁有一個非常優越的學習環境。

王陽明推行南贛鄉約的原因是什麼?

王陽明巡撫南贛汀漳等處時,對於南贛山民起事不斷,他採用剿撫並施,在加緊軍事行動的同時,着手鄉村治理的計劃,從整頓民風、施以教化、喚醒良知入手,於是便制定出《南贛鄉約》。人物生平生而不凡明憲宗成化八年(1472年),王守仁出生於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一個顯赫的家庭,父親王華是成化十七年(1481年)狀元,官至南京吏部尚書。

王守仁天生有特殊的氣質。

他的母親懷孕十四個月才分娩,在他誕生之前,他的祖母夢見天神衣緋玉,雲中鼓吹,抱一赤子,從天而降,祖父遂爲他取名爲“雲”,並給他居住的地方起名爲“瑞雲樓”。王守仁5歲仍不會說話,但已默記祖父所讀過的書。有一高僧過其家,摸着他的頭說“好個孩兒,可惜道破。”祖父根據《論語·衛靈公》所云“知及之,仁不能守之,雖得之,必失之”,爲他改名爲“守仁”,隨後他就開口說話了。

他的父親王華喜愛紹興的山水,才舉家離開餘姚,移居紹興。幼年的王守仁,有着良好的家世,也因此擁有一個非常優越的學習環境。

圓明園在南贛推行的是什麼

南贛鄉約。《南贛鄉約》,它的目的在於改變民風民俗,破除奢靡婚喪制度,幫助爲賊的舊人改過自新,遏制高利貸、高田租的逼良爲賊的殘酷剝削。

它是利用鄉紳族長對鄉村實行一種非官方的管理制度,在鄉民中形成互相監督,公衆輿論監督,舉善懲惡的風氣。

作爲官推鄉約,其施行的方式和實行的效果如何,尚未看到史志記載。但它卻是後來推崇陽明心學的蔣氏父子在全國實施的保甲制度的雛形,蔣經國也在贛南參照朱子家推出了《新贛南家訓》。《南贛鄉約》從文筆及其思想境界上看,應爲王陽明親自主筆。這是他在對南贛進行了大量的社會調查之後,推出的因地施策的舉措之一。

南贛鄉約讀後感20.1-20.11讀後感

南贛鄉約讀後感鄉約是中國古代介於國法與家規之間的生活規則。從鄉約的組織者來看,鄉約有民辦與官辦之分。

《呂氏鄉約》是中國最早的成文鄉約,它是民辦鄉約的典型。

官辦鄉約的典型則是王陽明1518年推行的《南贛鄉約》。破山中賊1517年正月,新任南贛巡撫王陽明來到了贛州。明朝的南贛巡撫專職負責整頓贛閩粵湘四省交界地帶的社會秩序。對當地社會秩序構成最大威脅的是盜賊橫行,王陽明曾在一篇奏章中寫道此地已到賊民不分的狀態,“近賊者爲之戰守,遠賊者爲之鄉導,處城郭者爲之交援,在官府者爲之間諜”。

由於無力承擔日趨繁重的賦稅徭役,大批鄰近地區的編戶齊民逃亡到贛閩粵湘四省交界地帶,他們涌入官府控制較爲薄弱的山區謀生,或耕地,或開礦,或種植藍靛、甘蔗等經濟作物。爲了爭奪經濟利益,移民之間、移民與土著之間時有衝突。移民的開發行爲向來被官府視爲非法的“盜墾”“盜耕”,因此移民與官府的對抗在當地也頗爲嚴重,其中作亂者就是官府所稱的“流寇”“流賊”。

由於流賊多因山結寨,官軍不易攻入,有時爲了討伐他們,竟要開林爲路。歷任南贛巡撫花費了極大精力平寇,而取得卓著戰績者並不多,但王陽明上任後,平定了多個氣焰囂張的流賊,其中之一是盤踞在贛粵邊境的浰頭賊。賊首是一個叫池仲容的人,據說他力能格虎、輕捷如猱,他不僅放縱部下燒殺劫掠,而且還自立爲“金龍王”,有割據一方的企圖。

面對官軍多次征討未取得成功的情況,王陽明改用計謀智取。1517年11月,池仲容聽說王陽明剿滅了南安的三巢賊後大爲恐慌,他猜測官軍接下來就要對付他了,於是積極準備武器與糧草迎戰。此事恰被王陽明派來送牛酒的使者知道了,他詐稱武器是用來對付仇敵盧珂的,並非要與官軍作對。

王陽明假裝相信了他的話,並捕獲盧珂,作勢要將其處死,但私下命令盧珂弟弟回鄉準備兵馬,聽候他的安排。時近年關,王陽明又派人將下一年的年曆送給池仲容,使者以王陽明對其慰勞甚厚爲由,邀請池仲容親自去贛州感謝巡撫的恩德,池仲容不疑其中有詐,帶着手下四十多人前去。閏12月23日,池仲容一行到達贛州城,只見街市張燈結綵,各營官兵皆已解散回家,池仲容更加放鬆了警惕,還派人回老巢告訴屬下一切安好。就在這天晚上,王陽明釋放了盧珂,令他回鄉後準備帶兵與官軍一道剿滅池仲容的龐大勢力。

1518年正月九年級,王陽明估計盧珂此時已經到家,兵馬也已準備妥當,便設堂審問池仲容,池仲容對自己的罪行一一招認,王陽明將他投入獄中。當晚,王陽明率官軍直奔池仲容老巢,這次軍事行動取得了巨大成功,史書記載“凡破巢三十有八,擒斬賊首五十八,從賊二千餘”。王陽明說過“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武力可以解決一時之紛擾,但欲長治久安,必以開導人心爲根本。在平定浰頭賊後,王陽明旋即於1518年4月在當地立社學,鼓勵民衆歌詩習禮,10月又舉辦鄉約,以期“敦禮讓之風,成淳厚之俗”。

爲善去惡《南贛鄉約》要求當地民衆不論是否自願都必須入約。鄉約開篇即提出了對入約民衆的希望,“自今凡爾同約之民,皆宜孝爾父母,敬爾兄長,教訓爾子孫,和順爾鄉里,死喪相助,患難相恤,善相勸勉,惡相告戒,息訟罷爭,務爲良善之民,共成仁厚之俗。”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頒佈過“聖諭六言”,即“孝順父母,尊敬長上,和睦鄉里,教訓子孫,各安生理,毋作非爲。”爲推廣聖諭六言,朱元璋曾下令各鄉各里選年老失明之人,每月六次手持木鐸,在路旁向衆人宣讀聖諭六言。

聖諭六言在明代可謂深入人心,它不僅寫進了衆多明代家譜中,也逐步融入到明代鄉約中,《南贛鄉約》是最早將聖諭六言融入其基本精神的鄉約。從《呂氏鄉約》起,歷代鄉約都倡導用推選的方式組織鄉約領導階層,《南贛鄉約》也不例外。按照王陽明的設想,同約之人應推年高有德爲衆人尊敬信服者一人爲約長,二人爲約副,推公正耿直果斷沉毅者四人爲約正,推通情達理善於觀察者四人爲約史,推身體健康品行清廉者四人爲知約,推熟悉禮儀者兩人爲約贊。

約衆聚會是鄉約的古老傳統,《南贛鄉約》規定約衆每月農曆十五在約所聚會。約所是約衆聚會的固定場所,今天在福建等地還能見到明清時代的約所,它們已成爲鄉土建築的瑰寶。王陽明對約所的要求相當簡單,甚至不必單獨建築一所房屋,而可“擇寺觀寬大者爲之”。

聚會當天,王陽明在傳統的讀約之禮前,新設了宣讀聖諭的儀式。約衆跪在告諭牌前,聽約正朗讀皇帝聖諭,讀畢約長將對衆人說:“自今以後,凡我同約之人,祗奉戒諭,齊心合德,同歸於善;若有二三其心,陽善陰惡者,神明誅殛。”約衆亦附和其言。在一個賊民不分的社會中,宣讀聖諭確有助於強化國家對當地民衆的影響,樹立國家的權威地位。

王陽明設計的聚會,在懲惡揚善的環節後,安排了聆聽申誡的環節,約正向衆人高聲說:人孰無善,亦孰無惡;爲善雖人不知,積之既久,自然善積而不可掩;爲惡若不知改,積之既久,必至惡積而不可赦。今有善而爲人所彰,固可喜;苟遂以爲善而自恃,將日入於惡矣!有惡而爲人所糾,固可愧;苟能悔其惡而自改,將日進於善矣!然則今日之善者,未可自恃以爲善;而今日之惡者,亦豈遂終於惡哉?凡我同約之人,盍共勉之!爲善去惡是貫穿《南贛鄉約》的宗旨。作爲一代心學大師,王陽明倡導“知行合一”,所謂“知”即是知善知惡,所謂“行”即是爲善去惡,知未能行,等於未知。

《南贛鄉約》的可貴之處,在於它將精深玄遠的心學思想化爲人人都能看懂、人人都能做到的生活規範,它爲當地民衆提供了一條化盜賊爲聖賢的道路。因地制宜不能因地制宜的鄉約必然是失敗的鄉約。《南贛鄉約》共有十六條,它根據當地民風民情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針對性的措施。如第十條爲防止民衆向盜賊傳遞官府情報,規定“軍民人等若有陽爲良善,陰通賊情,販賣牛馬,走傳消息,歸利一己,殃及萬民者,約長等率同約諸人指實勸誡,不悛,呈官究治。

”又如第八條針對民衆無法償還高利貸而被迫逃亡爲賊的情況,規定“放債收息,合依常例,毋得磊算”,“償不及數者,勸令寬舍;取已過數者,力與追還”,如果債主恃強凌弱,約長可率同約之人向官府報告。由於土著與新民(即移民)之間爲爭奪經濟利益而時常發生衝突,《南贛鄉約》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分別對他們的行爲作出了約束。王陽明對土著說,以前你們屢遭新民侵害,現在官府既然允許他們改過自新,他們強佔的田產也已責令退還了,你們不得再懷前怨,以致彼此不安。

王陽明對新民說,官府因你們尚有一念之善,因此對你們的罪過寬大處理,你們應當徹底改過自新,勤耕勤織,平買平賣,不得再像以前那樣甘心下流了。婚喪之事是百姓重視的大事,往往花費極多,容易產生經濟糾紛。《南贛鄉約》第十四條針對民間男女成婚,女方責怪男方聘禮太少,男方責怪女方嫁妝。

知行合一之南贛剿匪

由於貴人王瓊的極力及三番兩次推薦,王陽明的再次使用心學威力的機會來了——南贛剿匪。 1517年,王陽明到江西贛州剿匪,一年後,他寫信叮囑弟子們要全身心“存天理、去人慾”。

爲了讓弟子對祛除人慾的難度有深刻認知,信中有這樣一句話: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

心中賊自然是”人慾“,而山中的賊則是南贛區的土匪,其實破山中賊易嗎?當然不易,只是爲了說明去心中賊的難度有多難,去人慾有多難。 王陽明通過謹慎地知己,對當地的情況仔細探究,以及用十家牌法,就是連帶責任法來控制好土匪。王陽明通過自己在突圍混戰中也中了槍後也深刻地檢討了自己,他發現自己太輕敵,這都是因爲沒有經驗。同時,他也知道,自己不應該在不擅長的戰場上和敵人較量,而是應該在戰場之外,也就是說,他應該運籌,而且他放在第一位的運籌是”攻心“,其次纔是軍事打擊。

用這種方法短短三個月先解決了詹師富的土匪部隊,接着用真假虛實的法寶,將安住在險山內的陳曰能在其懈怠的時候偷襲火攻活捉了。 面對剩下的土匪們,王陽明做了第二件事:撒網捕魚,願者上鉤。這招具體應用的只是一封信,這是一封陰陽結合、綿裏藏針、胡蘿蔔加大棒的情感告白書。

他讓人把這封信抄錄了很多份,向整個南贛地區還存活的山賊們撒去。先用大棒的方式提及因爲良民日夜來告,不得而繳之,但是經過詢問,土匪中很多一部分是被逼的。接着用胡蘿蔔安撫,你們也不願意做強盜,你們要搶了別人的財務和老婆,將心比心,別人也必將報復。

我也知道你們或爲官府所逼,或爲富人所欺,這等苦情你們也很可憐.......接着說了爲什麼要剿匪,是爲了維護良民的利益...最後也寫了不得已而剿之,其實我內心也非常痛心啊!... 當然有兩撥人馬動心被招安,聲稱要重新做人。 接下里將謝志山和藍天鳳的鬥智鬥勇中,王陽明全然闡釋了:勝敗由心,兵貴善用。在對付藍天鳳的桶岡,王陽明先是寫了封招降信,而自從收到王陽明的招降書後,這個平時不可一世的藍天鳳放佛靈魂出竅,用王陽明的話說,就是心已經亂了,而最後也被王陽明平定。

按照王陽明的心學,一個人如果用心誠意,天下就沒有難事。因爲心外無事,一切都是心上的事,就看是否用心。在每場戰役之前,王陽明可謂用心良苦,深思熟慮,儘量用最小的代價換取最大的勝利。 而且王陽明不光只是剿匪,他也深刻地認識到了土匪倍出的根本原因,也三番五次上書朱厚照,要朱厚照取消南贛地區的苛捐雜稅,尤其是鹽稅,這種不合理的稅賦,雖然沒有迴音,但王陽明也並未唉聲嘆氣,而是盡最大心力讓土匪患不再如雨後春筍,一個一個冒起。

接着王陽明又用極大的耐心將”金龍霸王“,這個威震四方的大山賊制服,用的方法也是虛虛實實, 最後以定力的交鋒王陽明將池仲容拿下,最後王陽明從三浰班師回贛州,把四省多年疲於奔命而又勞而無功的南贛匪患徹底評平定,用去的時間僅僅一年零三個月。 敘述的很簡單,但剿匪真的有這麼簡單嗎?事實是,南贛土匪在少則數萬、多則數十萬的四省剿匪部隊面前幾乎不可動搖,但在王陽明指揮的一萬餘部隊面前卻不堪一擊。原因何在呢? 雖然王陽明在軍事上有過人之處,不注重形式,只重實質;以毒攻毒,以賊攻賊;心理戰術,真真假假、虛虛實實,讓人捉摸不透他的招數。然而這一切就是非常用心的結果。

任何一件事,只要你用心,正如王陽明所說,道理就在你心中,你用了這個道理,就必能成事。”用心“其實就是一種使命感、爲了一個目的而進行全方位的思考。 爲了讓弟子們深刻理解他的心學,在剿匪之餘,王陽明也沒有忘記心學的教導,他在贛州寫下來《大學問》一書。《大學問》是心學入門課,是王陽明從心學的角度重新解釋了儒家經典《大學》。

任何對心學感興趣的人,必須要讀這本書。而如果能讀透這本書,也就從理論上正式邁進了王陽明心學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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