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鞭法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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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居正。

要知道收實物稅時,從下至上的各級官員對於覈對物資實量可是要耗費巨大精力的;改革一條鞭法之後,從地方官員到政府大臣對於覈對賦稅的手續大大簡化,百姓們要上交的賦稅也變輕。

而最重要的國庫收入也有所增長,如此看來張居正的改革的確是給明朝帶來了迴光返照一般的一絲繁榮。

張居正(1525年5月26日-1582年7月9日),男,漢族,字叔大,號太嶽,幼名張白圭,湖廣荊州衛(今湖北省荊州市)軍籍。生於江陵縣(今湖北省荊州市),故稱之“張江陵”。明朝政治家、改革家、內閣首輔,輔佐明萬曆皇帝朱翊鈞進行“萬曆新政”,史稱“張居正改革”。嘉靖二十六年(1547)進士。隆慶元年(1567)任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後遷任內閣次輔,爲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隆慶六年(1572)代高拱爲內閣首輔,晉中極殿大學士,一切軍政大事均由張居正主持裁決,任內閣首輔十年,實行一系列改革措施。財政上,清仗田地、推行“一條鞭法”,總括賦、役,皆以銀繳,"太倉粟可支十年,周寺積金,至四百餘萬";軍事上,任用戚繼光、李成樑等名將鎮北邊,用凌雲翼、殷正茂等平定西南叛亂;吏治上,實行綜覈名實,採取“考成法”考覈各級官吏,“雖萬里外,朝下而夕奉行”,政體爲之肅然。萬曆十年(1582)六月病逝,享年五十八歲,贈上柱國,諡文忠(後均被褫奪)。明代唯一生前被授予太傅、太師的文官。死後被明神宗抄家,至明熹宗天啓二年(1622年)恢復名譽。著有《張太嶽集》《書經直解》《帝鑑圖說》等。

一條鞭法是誰

政治上,實行考成法。以“尊主權,課吏職,信賞罰,一號令爲主”。中心是解決官僚爭權奪勢、玩忽職守的腐敗之風。他認爲當時朝野泄沓成風,政以賄成,民不聊生,主要原因是“吏治不清”。他以“課吏職”即加強官吏考覈爲手段,“斥諸不職”,“省冗官”,淘汰並懲治了一批官員。

在執行上,他“信賞罰”,“持法嚴”,使賞罰有準,不姑息。在他執政期間,“百官惕息”,“一切不敢飾非”,朝廷號令,“雖萬里外,朝下而夕奉行”,行政效力大大提高。如:黔國公沐朝弼屢次犯法,應當逮捕,但朝廷輿論認爲此事很難辦,張居正就改立沐朝弼的兒子襲爵,派飛馬前去捆綁沐朝弼,沐朝弼沒有反抗,被解到京師,張居正免他一死,將他幽禁在南京。再如,張居正因御史在外常常欺凌巡撫,決定壓一壓他們的氣焰。只有他們有一件事稍不妥,馬上加以責罵,又飭令他們的上司加以考查。又如,當時天下不太平已經很久了,盜賊羣起,甚至搶劫官府庫房,地方政府常常隱瞞這類事情不上報,張居正下令如有隱匿不報者,即使循良的官吏也必撤職,地方官再不敢掩飾真情,抓到強盜,當即斬首處決,並追捕他們的家屬,盜賊因此衰敗。

軍事上,用戚繼光鎮薊門(今河北遷西縣西北),李成樑鎮遼東(今遼寧遼陽),又在東起山海關,西至居庸關的長城上加修“敵臺”三千多座,加強北方的防備。並在邊疆實行互市政策,互市使馬匹大增,減少了太僕寺需的種馬,就叫老百姓折價交銀,使太僕寺積蓄金四百餘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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