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亦不可以已乎的己是什麼意思
是亦不可以已乎”的己”:停止。
是亦不可以已乎:這種(行爲)難道不可以停止嗎?
該句出自《孟子·告子上》的《魚我所欲也》。
原文選段: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爲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爲身死而不受,今爲宮室之美爲之;鄉爲身死而不受,今爲妻妾之奉爲之;鄉爲身死而不受,今爲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爲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譯文:
一碗飯,一碗湯,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會餓死。可是呵叱着給別人吃,過路的饑民也不肯接受;用腳踢着給別人吃,乞丐也不願意接受。(可是有的人)見了優厚俸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這樣,優厚的俸祿對我有什麼好處呢?是爲了住所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熟識的窮人感激我嗎?
從前(有人)爲了(道義)(寧願)死也不願接受(別人的施捨),如今(有人)卻爲了住宅的華美而接受了;從前(有人)爲了(道義)(寧願)死也不願接受(別人的施捨),如今(有人)卻爲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從前(有人)爲了(道義)(寧願)死也不願接受(別人的施捨),如今(有人)卻爲了讓所認識窮困貧乏的人感激他們的恩德而接受了它。這種(行爲)難道不可以停止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的天性(指羞惡廉恥之心)。
詞句註釋:
簞:古代盛食物的圓竹器。
豆:古代一種木製的盛食物的器具。
則:就。
弗:不。
得:得到。
蹴:用腳踢。
而:表修飾。
不屑:因輕視而不肯接受。
作品賞析:
此文論述了孟子的一個重要主張:義重於生,當義和生不能兩全時應該捨生取義。孟子先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一個比方: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生命而要義。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爲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這樣就很自然地引出了捨生取義”的主張。這個主張是全篇的中心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