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ng過去式和過去分詞及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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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ring的過去式是brought,過去分詞是brought。

bring過去式和過去分詞及用法

2、bring作動詞時意爲“拿來;帶來;促使;引起;使某人處於某種情況或境地”,作名詞時意爲人名。

3、bring英:[br];美:[br]v.帶…到某處;帶來;取來;提供;供給;導致;引起第三人稱單數:brings;現在分詞:bringing;過去式:brought;過去分詞:brought用法bring可以用作動詞bring最基本的意思是“將人或物帶至講話人或聽話人所在之處”,是及物動詞,可接表示人、物或抽象事物的名詞或代詞作賓語,也可接雙賓語,其間接賓語可以由介詞to引出,但不能用for,用for時表示“爲某人帶來…”。

4、bring可用作使役動詞,表示“促使,說服”,常跟反身代詞作賓語,也可跟形容詞、以動詞不定式的複合結構或介詞短語充當補足語的複合賓語。

5、bring作“引起”解時,可接以現在分詞、過去分詞充當補足語的複合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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