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與分封制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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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制與分封制的關係是互爲表裏,相互依存,成爲維系統治階級內部關係,加強奴隸主貴族世襲統治的工具。層層的分封,形成森嚴的等級,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宗法關係有利於凝聚宗族,防止內部紛爭,強化王權,把“國”和“家”密切地結合在一起。

宗法制與分封制的關係

分封制是西周分封諸侯的制度,宗法制是與分封制密切相關的政治制度,分封制與宗法制最突出的特點是以血緣關係爲紐帶。宗法制是分封制實行的基礎,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具體體現。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會父系家長制演變而來的,是王族貴族按血緣關係分配國家權力,以便建立世襲統治的一種制度。其特點是宗族組織和國家組織合二爲一,宗法等級和政治等級完全一致。

分封制和宗法制的關係分封制也稱分封制度或封建制,即狹義的“封建”,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給宗族姻親、功臣子弟分封領地,屬於政治制度範疇。古代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基礎,在家庭範圍是爲宗法制,在國家範圍是爲分封制。




宗法制和分封制的關係是什麼

分封制與宗法制的關係:宗法與分封制度互爲表裏,相互聯繫,都是主要以血緣、姻親爲紐帶的政治制度。並嚴格按照宗法履行對天子的義務。分封制是西周分封諸侯的制度,宗法制是與分封制密切相關的政治制度,分封制與宗法制最突出的特點是以血緣關係爲紐帶。宗法制是分封制實行的基礎,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具體體現。

分封制和宗法制互爲表裏,相互依存,成爲維繫統治階級內部關係,加強奴隸主貴族世襲統治的工具。層層的分封,形成森嚴的等級,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宗法關係有利於凝聚宗族,防止內部紛爭,強化王權,把“國”和“家”密切地結合在一起

分封制是西周最重要的政治制度。分封制將親族、功臣、先代貴族分封到各地,建立諸侯國;受封者則必須對周王承擔各種義務,並受周王控制。宗法制是與分封制緊緊聯繫的、以血緣、姻親爲紐帶的政治制度。嫡長子繼承製是其核心內容,與分封制互爲表裏

分封制和宗法制的關係

分封制和宗法制都是以血緣關係爲紐帶建立起來的制度,分封制是西周分封諸侯的制度,分封制的實行是建立在宗法制的基礎上的,我們可以將分封制理解成宗法制的具體表現,宗法制的核心是嫡長子繼承製,它的實行有利於在統治階級內部中維護秩序。

分封制則是周朝時期使用過的一種制度,實行分封制是爲了保證王權穩固並維護政治聯繫,它的核心同樣是嫡長子繼承製,這種制度有利於強化王權,防止內部發生紛爭。

宗法制與分封制的關係

分封制是西周分封諸侯的制度,宗法制是與分封制密切相關的政治制度,分封制與宗法制最突出的特點是以血緣關係爲紐帶。宗法制是分封制實行的基礎,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具體體現。

它們互爲表裏,相互依存,成爲維繫統治階級內部關係,加強奴隸主貴族世襲統治的工具。層層的分封,形成森嚴的等級,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宗法關係有利於凝聚宗族,防止內部紛爭,強化王權,把“國”和“家”密切地結合在一起。

這種制度確立於夏朝,發展於商朝,完備於周朝,影響於後來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爲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稱天子,稱爲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長子以外的其他兒子被封爲諸侯。諸侯對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國內卻是大宗。

諸侯的其它兒子被分封爲卿大夫。卿大夫對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內卻是大宗。從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貴族的嫡長子總是不同等級的大宗(宗子)。大宗不僅享有對宗族成員的統治權,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權。後來,各王朝的統治者對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漸建立了由政權、族權、神權、夫權組成的封建宗法制。

擴展資料

形式

家譜

家譜,是使後代知曉統系來處的方法,又可以使家族不散不失傳。然而修家譜的目的是治國,將古代宗法尊祖、敬宗、收族的原則,變成了修宗譜、建宗祠、置族田、立族長、訂族規爲特徵的體現封建族權的宗族制度。家譜的雛形,在殷商卜辭中的世系關係中有所反映。隋唐以前,家譜的修撰已相當發達,大量的家譜書籍問世,但大多未留傳後世,人們一般認爲家譜起於宋代。 [13]

宗祠

宗祠習慣上稱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進行祭祀的場所,被視爲宗族的象徵。宗廟制度產生於周代,《禮記·王制》中已記載了 帝王貴族的宗廟制度 。即天子七廟太祖、三昭、三穆,諸侯五廟太祖、二昭、二穆,公卿三廟太祖、一昭、一穆。秦代“尊君卑臣,無敢營宗廟者。漢世多建祠堂於墓所”。

士大夫不敢建宗廟,從此宗廟成爲天子專有。宋代朱熹提倡建立祠堂法:每個家族建立一個奉祀高、曾、祖、禰四世神主的祠堂四龕,而且,初立祠堂時,計現田每龕取1/20以爲祭田,親盡則以爲基田。由宗子主之,以給祭用。清代,祠堂已遍及全國城鄉各個家族,祠堂是族權與神權交織的中心。祠堂中的主祭——宗子,相當於天子;管理全族事務的宗長,相當於丞相;宗正、宗直,相當於禮部尚書與刑部尚書。祠堂最能體現宋代宗法制家國一體的特徵。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宗法制

分封制與宗法制的關係

分封制與宗法制的關係:宗法與分封制度互爲表裏,相互聯繫,都是主要以血緣、姻親爲紐帶的政治制度。並嚴格按照宗法履行對天子的義務。分封制是西周分封諸侯的制度,宗法制是與分封制密切相關的政治制度,分封制與宗法制最突出的特點是以血緣關係爲紐帶。宗法制是分封制實行的基礎,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具體體現。

分封制和宗法制互爲表裏,相互依存,成爲維繫統治階級內部關係,加強奴隸主貴族世襲統治的工具。層層的分封,形成森嚴的等級,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宗法關係有利於凝聚宗族,防止內部紛爭,強化王權,把“國”和“家”密切地結合在一起。

分封制是西周最重要的政治制度。分封制將親族、功臣、先代貴族分封到各地,建立諸侯國;受封者則必須對周王承擔各種義務,並受周王控制。宗法制是與分封制緊緊聯繫的、以血緣、姻親爲紐帶的政治制度。嫡長子繼承製是其核心內容,與分封制互爲表裏。

宗法制與分封制的關係和影響

宗法制是分封制實行的基礎,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具體體現。最突出的特點是以血緣關係爲紐帶,互爲表裏,相互依存。下面整理了宗法制與分封制的關係和影響,供大家參考。

宗法制與分封制的關係

分封制是西周分封諸侯的制度,宗法制是與分封制密切相關的政治制度,分封制與宗法制最突出的特點是以血緣關係爲紐帶。宗法制是分封制實行的基礎,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具體體現。

它們互爲表裏,相互依存,成爲維繫統治階級內部關係,加強奴隸主貴族世襲統治的工具。層層的分封,形成森嚴的等級,保證了貴族在政治上的壟斷和特權地位,宗法關係有利於凝聚宗族,防止內部紛爭,強化王權,把“國”和“家”密切地結合在一起。

宗法制與分封制的異同點

分封制是古代帝王分封諸侯的制度。周滅商以後,曾分封同姓和功臣爲諸侯,以爲蕃屏。諸侯的君位世襲,在其封國內享有統治權,但對周天子有定期朝貢和提供軍賦、力役等義務。宗法制是按照血統關係遠近以區別親疏的制度。在宗法制度下,從始祖的嫡長子開始傳宗繼統,並且世代均由嫡長子承繼。這個系統稱爲大宗,嫡長子稱爲宗子,又稱宗主,爲族人共尊。和大宗相對應的是小宗。小宗都是庶子。在一般情況下,周天子都是以嫡長子繼統,衆庶子封爲諸侯,在諸侯國內部也以實行嫡長子繼承製。

宗法制與分封制的影響

分封制通過分封擴大了周朝的疆域。分封制後來影響到了中國古代的地名簡稱。如山東稱“魯、山西稱“晉”等。宗法制穩定了統治階級內部的統治秩序。宗法制實際上是以種羣爲區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識的團體,這是一種原始的組織結構,但就是這種原始的結構至今還影響着現代中國包括社會、政治、文化等諸多層面,如果將這些碎片拼湊起來,就不難發現諸多所謂“中國特色”現象的精神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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