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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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兩年以上的經歷。或者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兩年以上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兩年以上的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兩年以上的經歷,也可視爲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什麼意思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爲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基層工作經驗,指的是畢業後正式的工作經驗。在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工作經歷,視爲社會實踐經驗,不視爲基層工作經驗,當然,這裏的在校的社會實踐,特指普通招生計劃的學生在校的社會實踐。如果是成人教育在職參加的學歷教育,其就讀期間依然從事正常的單位工作,這不屬於社會實踐,其工作經歷有效。

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以下;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8、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2年基層工作經驗指什麼?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爲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爲基層工作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爲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爲基層工作經歷。

如果要求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就是在以上部門工作兩年以上。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爲基層工作經歷。

擴展資料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的計算方法爲:

起始時間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爲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註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公務員報考之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什麼意思?

基層工作經驗滿兩年的要求,是從你簽定勞動合同算起,到考試的報名時間截止,滿兩年,舉例說,你09年7月就業,要到2011年7月纔算滿兩年。

如果有職位要求必須有兩年的基層工作經驗,就是說你在企業,農村,團以下當兵,自營都算基層工作經驗,可累計滿2年.需要開基層工作證明,你必須找你所在單位開具證明信,最好是再找到之前的單位給你開個證明(如果有條件的話).

一般情況下,只要你畢業的時間完全超過了規定的年限,那應該不需要工作時間證明的.但不管是否需要工作證明,你一旦進入面試程序,會有面試前的資格審查,那個時候你必須提交目前所在單位準許報考公務員的介紹信,以及檔案所在地的證明信,或者這些材料也可以在政審中提交.

拓展資料:

公務員,全稱爲國家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的公職人員。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

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爲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其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

公務員報考條件“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

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鄉(鎮、街道辦事處)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它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滿兩年的經歷(前述單位中非正式就業人員,可視爲基層工作經歷,工齡按有關政策認定)。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爲基層工作經歷。

其他要求:

1.本科畢業後就業一段時間又考上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統招統分繼續深造的研究生,並於當年畢業的人員,既可視爲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也承認其工作經歷(類似人員依此類推)。  

2.在校學生未畢業前的社會實踐、實習等經歷不得計算爲基層工作經歷。

3.報考面向選調生遴選職位的,其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以選調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爲準。

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指什麼?

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一級和以下級別的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組織、社區、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中有兩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參觀見習、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也可以被當作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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