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費用明細科目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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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費用明細科目是營業費用的明細科目,包括:工資—基本工資、職工福利費—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勞動保護費、辦公費、運輸費、廣告費、車輛費、保險費、招待費電話費、差旅費等。

營業費用明細科目是什麼

營業費用一般指銷售費用,銷售費用是指企業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其獨立銷售機構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列入銷售費用。未設立獨立銷售機構且銷售費用很小的工業企業,按規定,可將銷售費用併入管理費用。

商業企業在商品銷售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屬於商品流通費,一般不計入商品的銷售成本,而是通過商品的售價來直接補償。在安全投資的經濟分析中,銷售費用是計算經濟效益的基礎數據。

固定性銷售費用是指企業在銷售產品的過程中不隨產品銷售量的變化而變化的各項費用。這些費用是相對固定的,也可以分為約束性固定銷售費用和酌量性固定銷售費用。約束性固定銷售費用具體包括租賃費、銷售人員的工資、辦公費、折舊費等;酌量性固定銷售費用具體包括銷售促銷費、銷售人員的培訓費等。




營業費用包括哪些科目

營業費用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的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和廣告費,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工資及福利費、類似工資性質的費用、業務費等經營費用。

具體包括: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廣告費、展覽費、租賃費(不包括融資租賃費),以及為銷售本公司商品而專設銷售機構的職工工資、福利費、辦公費、差旅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的攤銷等。

舊會計準則叫營業費用,新的會計準則下叫銷售費用,即在新會計準則下銷售費用=營業費用。

分類圖:

擴展資料

新準則下銷售費用的核算:

科目應當銷售費用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核算企業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保險費、包裝費、展覽費和廣告費、商品維修費、預計產品質量保證損失、運輸費、裝卸費等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薪酬、業務費、折舊費等經營費用。

成本費用及其構成

企業發生的與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以及專設銷售機構相關的不滿足固定資產準則規定的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日常修理費用和大修理費用等固定資產後續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業(金融)應將本科目改為“6601業務及管理費”科目,核算企業(保險)在業務經營和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折舊費、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電子設備運轉費、鈔幣運送費、安全防範費、郵電費、勞動保護費、外事費、印刷費

低值易耗品攤銷、職工工資、差旅費、水電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税金、會議費、訴訟費、公證費、諮詢費、無形資產攤銷、長期待攤費用攤銷、取暖降温費、聘請中介機構費、技術轉讓費、綠化費、董事會費、財產保險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物業管理費、研究費用、提取保險保障基金等。

企業(金融)不應再設置“管理費用”科目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營業費用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銷售費用

誰有營業費用明細科目表?

營業費用的明細科目有:

1、職工工資:指銷售部門受僱人員全部工資。包括工資、加班費、獎金、津貼等。

2、職工福利費:指支付員工的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外地就醫、冬季取暖費、防暑降温費、困難職工補助救濟、職工食堂經費補貼以及喪葬補助、撫卹費、安家費、探親路費。(工作服)。(工資14%部分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3、職工教育經費:指實際支付的銷售部門員工各項職業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費用,包括培訓外出期間的差旅等各項費用。(工資2.5%部分可以所得税前扣除)4、工會經費:指按銷售部門職工工資總額(扣除按規定標準發放的住房補貼,下同)的2%計提並撥交給工會使用的經費。(工資2%部分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5、社會保險:(可以税前扣除)

1)待業保險費 :指銷售部門職工個人按一定工資比例交納的一種統籌待業保險費用。

2)養老保險費:指銷售部門個人按一定工資比例交納的統籌養老基金。

3)住房公積金:指銷售部門個人按一定工資比例交納的統籌住房基金。

4)醫療保險費:指銷售部門個人按一定工資比例交納的統籌疾病住院賠付保險金。

5)勞動保險費:指銷售部門個人依據一定工資比例交納的統籌意外傷害賠付保險金,包括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6、折舊費:是指在銷售部門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會計方法對資產進應的價值分攤。

7、修理費:指本部門發生的除車輛之外的 “固定資產”修理維護費。

8、物料消耗:指銷售部門領用的不納入“低值易耗品”核算,且除“辦公費”核算範圍外的其他領用或購買的物料消耗費用。如:購買硬盤、光盤、軟盤等電腦用品,及為維修“低值易耗品”而發生的費用。

9、低值易耗品攤銷:是指本部門不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各種用具物品,如工具、工裝、管理用具、包裝容器以及流通企業餐具用具、玻璃器皿、紡織用品等在使用中的耗費(“低值易耗品”應按管理要求,分類設置數量金額式明細賬)。

10、辦公費:指銷售部門發生的“文具用品費”、“書報資料費”、“外聯宣傳費”等,其中,“外聯宣傳費”指對外宣傳所耗費的紙質、電子等宣傳產品或企業資料費用和附帶宣傳標識或內容的小禮品費用。

11、差旅費:指銷售部門職工因工作外出期間發生的住宿費,交通費等,包括:交通車費、交通機票、住宿費、伙食補貼、其他相關的費用。

12、業務招待費(交際應酬費):指銷售部門發生的與銷售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具體包括:餐飲費、禮品費、其他相關的費用。(發生額的60%且不超過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的5‰部分可以企業所得税前扣除)

13、通信費:核算銷售部門的辦公“電話費”和按規定可報銷的銷售人員“手機費”。

14、車輛費:指營業部門使用車輛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汽油費、過橋過路費、修理裝飾費、車隊用車費、其他相關的開支。其中“車隊用車費”指集團內部或企業內部統一車輛核算而分攤的應由本部門承擔的用車費用。15、能源費:包括本部門應分攤或支付的水費、電費、蒸汽費、天然氣費等。

16、運輸費:指為銷售貨物而發生的產品運輸費用。17、保險費:指為直接銷售貨物而發生的產品保險費用。18、租賃費:是指銷售或營業部門租賃其他單位或個人的不動產而支付的資產租賃費用。

19、裝卸費:是指銷售部門為銷售產品而直接發生的裝卸搬運貨物的費用。

20、包裝費:是指為銷售產品而直接發生的包裝貨物的費用。

21、通關費用:是指銷售產品通過海關監管,經過申報、查驗、放行、結關的手續產生的費用,包括:通關費、商檢費、其他通關費用。

22、宣傳展覽費:是指銷售部門為開展促銷或宣傳產品等舉辦展覽、展銷會所支出的各項具有公共性質的費用,包括:資料費、禮品費、及其他相關的開支。

23、倉儲費:為儲存或持有銷售貨物而支付的臨時儲存費用。由於租賃倉庫而發生的費用,在“租賃費”子目核算。24、調試費:指為銷售企業產品而發生的直接調試費用。25、廣告費:是指為宣傳公司產品或品牌,而通過各種媒體所支付的費用。具體包括:電視廣告費、平面廣告費、其他類型廣告的費用。其中“平面廣告費”包括霓虹燈、户外燈箱、紙質報紙雜誌廣告費。

26、業務提成/佣金(銷售服務費):是指直接按銷售額或生效合同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銷售人員的業務包乾酬金或支付銷售人員的業務費用。

27、投標費:指應招標人的邀請或主動申請,按照招標的要求和條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招標人報價所發生的直接費用。包括資料印刷包裝和郵寄等費用,職工由於投標而發生的差旅、招待等費用不在其列。

28、售後服務費:是指產品售出後,為履行合同約定的明確的售後條款內容應發生的一切費用。如由於產品特性,個案產品或個案合同發生的售後維修或賠償等費用不在其列,而在“質量成本”賬户中歸集核算。

29、其他經營費用:指的是企業發生的除上述二級科目之外的與銷售業務有關的費用。

營業費用屬於什麼科目?

營業費用是指企業在銷售產品和提供勞務等日常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以及專設銷售機構的各項經費。

包括: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廣告費、展覽費、租賃費(不包括融資租賃費),以及為銷售本公司商品而專設銷售機構的職工工資、福利費、辦公費、差旅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的攤銷等。舊會計準則叫營業費用,新的會計準則下叫銷售費用,即在新會計準則下銷售費用=營業費用。

營業費用具體明細科目設置可以根據企業自己的需要,如果不是商業企業。

科目核算:

1、本科目核算企業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保險費、包裝費、展覽費和廣告費、商品維修費、預計產品質量保證損失、運輸費、裝卸費等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含銷售網點、售後服務網點等)的職工薪酬、業務費、折舊費等經營費用。

2、本科目應當按照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3、銷售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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