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志願填報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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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須按照選考科目要求填報志願,否則將不能被投檔,高校也不予錄取。填報時要特別注意分清報考院校、報考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及其所在的錄取批次。考生要保證所填報資訊的準確無誤,因自身填報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經考生網上提交的志願資訊將作為計算機投檔和高校錄取的唯一依據。

天津志願填報規則

1。填報依據

(1)考生填報志願的依據是經教育部安排下達、市高招辦彙總編輯的《2020 年全國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計劃》。招生計劃按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編制。未經市高招辦公佈的招生院校和計劃,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

(2)院校名稱、專業名稱、院校專業組程式碼、專業程式碼等填報內容均以《2020 年全國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計劃》公佈的為準。本科各批次院校名稱下設不同專業組(專業組程式碼為5 位數字),並註明專業組名稱、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專業組在津招生總計劃數等;專業組下設本組內各專業(專業程式碼為2位),並註明專業名稱、該專業在津招生計劃數等。高職各批次院校名稱左側數字為該院校程式碼(5 位數字),右側數字為院校在津招生總計劃數;專業名稱左側數字為該專業程式碼(2位數字),右側數字為該專業在津招生計劃數。

(3)招生院校計劃中所列專業學費標準由招生院校提供,

僅供考生參考。收費標準以考生錄取通知書隨附的收費明細表為準。

2。填報要求

(1)考生須按照選考科目要求填報志願,否則將不能被投檔,高校也不予錄取。填報時要特別注意分清報考院校、報考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及其所在的錄取批次。

(2)考生要保證所填報資訊的準確無誤,因自身填報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經考生網上提交的志願資訊將作為計算機投檔和高校錄取的唯一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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