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貓積分獲得方法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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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天貓積分通用規則》規定,會員可通過以下途徑獲得基本積分:

3.1.1會員通過天貓平臺購買除話費充值(話費充值自2016年1月3日起不再累積積分)外的商品/服務“交易成功”且並未發生退款的,均可獲取積分;積分將於會員確認收貨後由系統自動發放至會員賬戶進行累積;

3.1.2會員可累積獲取的積分數量(個)=會員交易成功商品/服務的售價(元)*積分累積比例(普通商品默認累積比例爲50%,虛擬類商品、3C數碼類商品默認累積比例爲10%,汽車整車類商品比例爲0.1%,其他多倍積分等延伸玩法以延伸玩法具體規則或說明爲準);

3.1.3會員獲得積分的數量精確到個位(小數點後全部捨棄,不進行四捨五入)。

天貓積分獲得方法介紹

相關規定:

根據《天貓積分通用規則》規定

2.1 積分有效期爲至少一年;即,從會員獲得積分之日起至次年的年底。會員未在積分有效期內行使積分權益的,相應的積分將於會員獲得之日的次年12月31日自動作廢。

2.2 獲得積分後,您可以進入“天貓會員-我的積分”進行查詢(會顯示當前積分總數及可用積分),或者登錄天貓頁面,在左上角您的會員名後將顯示當前積分。

2.3 天貓有可能在經營活動中,根據不同的場景制定並公示適用於單一特殊活動場景的、臨時的積分權益規則;會員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自主選擇是否參加該類特殊活動,但一經參加則應當遵守天貓的臨時積分權益規則。

2.4 用戶喪失天貓會員身份(包括但不限於用戶帳號被查封等致使用戶無法使用淘寶帳號的情形)的,登記在用戶積分賬戶的積分及其相應的積分權益將隨用戶天貓會員身份的喪失而同步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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