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競價交易規則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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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競價交易規則如下:

連續競價交易規則詳解?

1、連續競價的時間:9:30-11:30;13:00-14:57。盤前9:15-9:30叫做集合競價,尾盤三分鐘叫做尾盤集合競價。

2、成交規則:時間優先,價格優先。比如說:同樣是10元的申報買入單,誰先委託誰的單就先成交;如果10元的委託單優先委託,但此時有投資者委託了10.01元,那麼在價格上佔優勢,所以先撮合10.01元的委託單。

3、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爲成交價格;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或賣出申報低於買入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爲成交價格;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申報買入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高申報買入價格爲成交價。

4、委託規則:買入最少1手,賣出不足100股時應當一次性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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