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員的等級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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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職的情況,涉及官署名、官名、官員的職掌等方面。各朝代的情況,也不盡相同。大體可分爲中央官職和地方官職兩大類。

古代官員的等級劃分

中央官職

秦設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組成中樞機構。丞相管行政、太尉管軍事、御史大夫管監察和祕書工作。漢朝大體上沿襲秦制稱爲三公,下設九卿,分管各方面政務,後世又演變爲三省六部制。三省爲中書省(決策)、門下省(審議)、尚書省(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宋代中書省職權擴大,同樞密院分掌文武大權,門下、尚書省遂廢。明代內閣爲最高政務機構,內閣大臣稱爲輔臣,首席稱首輔(即宰相)。清代有軍機處,王、公、尚書等爲軍機大臣,掌握政府大權。

六部,是指“吏部,管官吏任免、考覈、升降等事;戶部,管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等事;禮部,管典禮、科學、學校等事;兵部,管軍事;刑部,管司法刑獄;工部,管工程營造、屯田水利等事”。各部長官爲尚書,副職爲侍郎。下設郎中,副職稱員外郎,下屬官員有主事等。

寺即官署。九寺即九卿之官署。漢以太常、光祿勳、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謂之九寺大卿。歷代略有變動,迄於清皆因之。

(1)光祿寺:掌宮廷宿衛及侍從,北齊以後掌膳食帳幕,唐以後始專司膳。

(2)太僕寺:掌輿馬畜牧之事,北齊始曰太僕寺,清光緒改革官制時併入陸軍部。

(3)太常寺:秦署奉常,漢改太常,掌宗廟禮儀,至北齊始有太常寺,清末廢。

(4)宗正寺:明清爲宗人府,掌天子宗族事。

(5)大理寺:掌刑獄案件審理,秦漢爲廷尉,北齊爲大理寺,歷代因之,清爲大理院。

(6)衛尉寺:掌門衛屯兵,北齊改爲衛尉寺,隋改爲軍器儀仗、帳幕之類,明廢,清有鑾儀衛。

(7)鴻臚寺:秦曰典客,漢改大鴻臚,掌贊導相禮。鴻,聲也,臚,傳也,傳聲贊導,故曰鴻臚。至北齊曰鴻臚寺,清未廢。

(8)少府寺:掌山澤之事,後又掌宮中服飾衣物、寶貨珍貴之物,隋改爲監,歷代因之,明始廢。

(9)太府寺:即大司農,掌錢穀金帛諸貨幣。

此外,中央還設有專門機構和官員,負責管理圖書、編修歷史、制定曆法等工作。如司馬遷、張衡曾任太史令。高啓爲翰林國史編修等。

地方官職

秦漢主要行政區是郡。郡的長官,秦稱郡守,漢稱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區是州,州官稱刺史,屬官有長史、司馬等。唐代在一些軍事重鎮。設節度使,屬官有行軍司馬、參謀、掌書記等。宋代州官稱知州,縣官稱知縣。明清改州爲府,稱知府。

此外,漢代也設州,天下分十幾個州,基本上是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去刺探情況,稱刺史。隋唐全國分十幾個道,也稱監察區,中央派官員前往巡視,稱黜陟使。宋代全國分二十左右路,路中設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務。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機構叫行中書省,明代改稱承宣布政使司,習慣上仍稱爲“省”。

【官職的任免升降】“三省六部”製出現以後,官員的升遷任免由吏部掌管。官職的任免升遷常用以下詞語:(1)拜。用一定的禮儀授予某種官職或名位。(2)除。拜官授職,就是授予官職的意思。(3)擢。提升官職。(4)遷。調動官職,包括升級、降級、平級轉調三種情況。(5)謫。降職貶官或調往邊遠地區。(6)黜。“黜”與“罷、免、奪”都是免去官職。(7)去。解除職務,其中有辭職、調離和免職三種情況。辭職和調離屬於一般情況和調整官職,而免職則是削職爲民。(8)乞骸骨。年老了請求辭職退休。

【爵】即爵位、爵號,是古代皇帝對貴戚功臣的封賜。

【丞相】是封建官僚機構中的最高官職,是秉承君主旨意綜理全國政務的人。有時稱相國,常於宰相通稱,簡稱“相”。

【太師】指兩種官職。其一,古代稱太師、太傅、太保爲“三公”,後多爲大官加銜,表示恩寵而無實職。其二,古代又稱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爲“東宮三師”,都是太子的老師,太師是太子太師的簡稱,後來也逐漸成爲虛銜。

【尚書】最初是掌管文書奏章的官員。隋代始設六部,唐代確定六部爲吏、戶、禮、兵、刑、工,各部以尚書、侍郎爲正副長官。

【學士】魏晉時是掌管典禮、編撰諸事的官職。唐以後指翰林學士,成爲皇帝的祕書、顧問,參與機要,因而有“內相”之稱。明清時奉旨、侍讀、侍講、編修、庶吉士等雖亦爲翰林學士,但與唐宋時翰林學士的地位和職掌都不同。

【上卿】周代官制,天子及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貴者謂“上卿”。

【大將軍】先秦、西漢時是將軍的最高稱號。魏晉以後漸成虛銜而無實職。明清兩代於戰爭時才設大將軍官職,戰後即廢除。

【參知政事】又簡稱“參政”,是唐宋時期最高政務長官之一,與同平章事、樞密使、樞密副使合稱“宰執”。

【軍機大臣】軍機處是清代輔佐皇帝的政務機構。任職者無定員,一般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或京堂兼任,稱爲軍機大臣。軍機大臣少則三、四人,多則六、七人,被稱爲“樞臣”。

【御史】本爲史官,秦以後置御史大夫,職位僅次於丞相,主管彈劾、糾察官員過失諸事。

【樞密使】樞密院的長官。唐時由宦官擔任,宋以後改由大臣擔任,樞密院是管理軍國要政的最高國務機構之一,樞密使的權力與宰相相當,清代軍機大臣往往被尊稱爲“樞密”。

【左徒】戰國時楚國的官名,與後世左右拾遺相當。主要職責是規諫皇帝、舉薦人才。

【太尉】元代以前的官職名稱。是輔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漢代稱大司馬。宋代定爲最高一級武官。

【上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

【大夫】各個朝代所指的內容不盡相同,有時可指中央機關的要職。

【士大夫】舊時指官吏或較有聲望、地位的知識分子。

【太史】西周、春秋時爲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書、策命諸侯卿大夫、記載史事,兼管典籍、曆法、祭祀等事。秦漢以後設太史令,其職掌範圍漸小,其地位漸低。

【長史】秦時爲丞相屬官,兩漢以後成爲將軍屬官,是幕僚之長。

【侍郎】初爲宮廷近侍。東漢以後成爲尚書的屬官。唐代始以侍郎爲三省(中書、門下、尚書)各部長官(尚書)的副職。

【侍中】原爲正規官職外的加官之一。因侍從皇帝左右,地位漸高,等級超過侍郎。魏晉以後,往往成爲事實上的宰相。

【郎中】戰國時爲宮廷侍衛。自唐至清成爲尚書、侍郎以下的高級官員,分掌各司事務。

【參軍】“參謀軍務”的簡稱,最初是丞相的軍事參謀,晉以後地位漸低,成爲諸王、將軍的幕僚,隋唐以後逐漸成爲地方官員。

【令尹】戰國時楚國執掌軍政大權的長官,相當於丞相。明清時指縣長。

【都尉】職位次於將軍的武官。

【司馬】各個朝代所指官位不盡相同。戰國時爲掌管軍政、軍賦的副官。

【節度使】唐代總攬數州軍政事務的總管,原只設在邊境諸州;後內地也遍設,造成割據局面,因此世稱“藩鎮”。

【經略使】也簡稱“經略”。唐宋時期爲邊防軍事長官,與都督並置。明清兩代有重要軍事任務時特設經略,官位高於總督。

【刺使】原爲巡察官名,東漢以後成爲州郡最高軍政長官,有時稱爲太守。

【巡撫】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爲省極地方長官,地位略次於總督,別稱“撫院”、“撫臺”、“撫軍”。

【校尉】兩漢時期次於將軍的官職。

【教頭】宋代軍中教練武藝的軍官。

【提轄】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訓練軍隊、督捕盜賊等事務。

【從事】中央或地方長官自己任用的僚屬,又稱“從事員”。

【知府】即“太守”,又稱“知州”。

【縣令】一縣的行政長官,又稱“知縣”。

【里正】古代的鄉官,即一里之長。

【里胥】管理鄉里事務的公差。

【都尉】職位次於將軍的武官。《陳涉世家》:“陳涉自立爲將軍,吳廣爲都尉。”《鴻門宴》:“沛公已出,項王使都尉陳平召沛公。”

【冏卿】太僕寺卿的別稱,掌管皇帝車馬、牲畜之事。《五人墓碑記》“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因之”是吳默的字。

【司馬】各個朝代所指官位不盡相同。戰國時爲掌管軍政、軍賦的副官,如《鴻門宴》:“沛公左司馬曹無傷言之。”隋唐時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屬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遷九江郡司馬。”白居易當時被貶至九江,位在州郡別駕、長史之下。

【節度使】唐代總攬數州軍政事務的總管,原只設在邊境諸州;後內地也遍設,造成割據局面,因此世稱“藩鎮”。《紅樓夢》第四回:“雨村便疾忙修書二封與賈政並京營節度使王子騰。”

【經略使】也簡稱“經略”。唐宋時期爲邊防軍事長官,與都督並置。如范仲淹曾任陝西經略副使。明清兩代有重要軍事任務時特設經略,官位高於總督。如《梅花嶺記》“經略洪承疇與之有舊”,洪承疇降清後曾任七省經略,駐紮江寧。

【刺史】原爲巡察官名,東漢以後成爲州郡最高軍政長官,有時稱爲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蘇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教頭】宋代軍中教練武藝的軍官,《水滸傳》中的林沖就是京城八十萬禁軍的槍棒教頭。

【提轄】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訓練軍隊、督捕盜賊等事務。如《水滸傳》中的魯提轄魯智深。

【從事】中央或地方長官自己任用的僚屬,又稱“從事員”。《赤壁之戰》:“晶其名位,猶不失下曹從事。”

中國古代常見官職一覽表

尹 史 卿 宰 尉 令 丞

卿士 太史 左史 右史 司徒 司馬 司空 司寇 職方

太師 太傅 大保 少師 少傅 少保 太宰 少宰 六卿

封人 工正 相國 庶長 令尹 柱國 公主 駙馬 三公

丞相 宰相 御史 太尉 九卿 太僕 廷尉 宗正 少府

將軍 洗馬 大夫 博士 郎中 侍郎 中郎 議郎 令史

尚書 六曹 合閣 僕射 侍中 內史 刺史 州牧 別駕

主薄 郡守 太守 長史 從事 督郵 縣令 縣尉 三老

亭長 列侯 主事 三省 行臺 都督 錄事 護軍 可汗

六部 三館 學士 總管 元帥 留守 判官 巡檢 提刑

提轄 通判 孔目 押司 大人 內閣 廠衛 太監 都司

知府 親王 總督 巡撫 監司 州判 知縣 提督 總兵

參將 散官 流內 流外 貝勒

大良造 左丞相 右丞相 大司徒 大司空 御史臺

大司馬 郎中令 大司農 大將軍 執金吾 中郎將

尚書省 尚書令 結事中 京兆尹 左馮翊 右扶風

關內侯 中書省 中書令 門下省 祕書省 樞密使

員外郎 著作郎 國子監 節度使 招討使 都點檢

觀察使 按察使 衍聖公 大學土 宣政院 集賢院

軍機處 翰林院 欽天監 內務府 布政使 未入流

稅務司 資政院 諮議局 國務院 樞密院

三閭大夫 御史大夫 司隸校尉 將作大匠 諫議大夫

光祿大夫 繡衣直指 監察御史 同平章事 參知政事

翰林學土 中書舍人 都指揮使 欽差大臣 牛錄額真

參贊大臣 總稅務司 海軍衙門

典農中郎將 北洋通商大臣 南洋通商大臣

古代祕書官制簡介

主書:戰國時魏國爲國君保各種文字資料的人員。

御史大夫:秦朝時負責監察百官,代表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國家重要圖冊、典籍,代朝廷起草詔命文書等。西漢時,御史大夫與丞相、太尉合稱三公。丞相缺位時,往往由御史大夫遞補。晉以後御史大夫不再負責文書工作。

令史:漢代郎以下負責文書工作的官職。分:蘭臺令史、尚書令史。隋:唐以後,令史變爲三省、六部御史臺低級事務員的稱謂。

宰相:封建時代“宰相爲君主之幕僚長。”相當於現在的祕書長。

諫議大夫:西漢時稱祕書工作人員的諫大夫。東漢時改稱諫議大夫。隋、唐時錄屬於門下省,職責是侍從和規諫。宋代設諫院,遼金沿置,明代廢除。

黃門侍郎:西漢時在宮內內服務的郎官。東漢時黃門侍郎爲專職,職責是侍從皇帝,傳達詔命。南朝以後黃門侍郎負責掌管機密文件。

左右曹:漢代處理皇帝文書的官職。這種官職不是專職,而是加職。大臣能得到左右曹加官,就能處理皇帝的文書。

譯官令 九譯令:漢代設置的翻譯官,負責翻譯異國來信之語言。相當於當代的外文祕書。

符寶郎:東漢時掌管天子印璽及符節的官。

御史中丞:漢代御史大夫的下屬官員,負責中央館、圖書館,處理直達君主的一切奏章,監督在外行使巡察權的各部刺史等。漢以後御史中丞爲御史的長官,與司隸校尉國爲最有權威的督察官。

從事:漢代刺史的佐吏,如別駕、治中、主簿等都爲從事。當時各郡國也有從事。

書佐:漢代主管文書的小吏。像功曹書佐、典郡書佐等,負責起草和繕寫文書。

尚書:尚書是主管文書的意思。漢代在宮廷中主管文書的官稱爲尚書。

二千石曹尚書:漢代郡國守相的官傣爲二千石,古習慣上稱地方行政長官爲二千石。那時尚書是分曹辦事,分管郡國守相文書的尚書被稱爲二千石曹尚書。

三公曹尚書:東漢時以太尉、司徒、司空爲三公。那時尚書是分曹辦事,分管三公職掌的文書的尚書被樂爲三公尚書。

尚書令:尚書的主管爲尚書令。隋、唐時逐漸形成以尚書爲尚書省長官的制度,這樣尚書令就不是主管文書的官,而是中央行政監督各部門的最高首長。

丞相:秦、漢時期定的制度。以丞相爲輔佐皇帝的最重政務長官,與太尉、御史大夫地位略等。漢代初期有時置左右丞相各一人。一般只置一人,不分左右。明初亦說左右丞相,不久即廢,此後不再有丞相之名。

中書令:漢武帝時以宦官充任,職掌傳宣詔令。曹丕即位後設中書監及中書令,監令同等,其權任相當於宰相,習慣上監在令前。隋、唐以後,中書監廢止,只存中書令。

中書監:魏時曹丕即位後所設,與中書令同等權位。

中書省:魏晉以後,尚書令之權被中書監、中書令所代,開始以中書省爲中央總機構。至樑、陳時,中書省內部事務官中有中書舍人五人,領主事十人,書吏二百人。

中書舍人:唐、宋時中書舍人是相當尊貴的官職。明代設中書科中書舍人,僅掌書寫誥敕等事,官階從七品。開始名爲中書省直省舍人,後固中書省廢而改稱中書科中書舍人。中書舍人不爲人重視,僅作爲外觀裝點而已。其中有以工書得名實際擔任繕寫者,清仍其制,一般稱中書科中書,是無是輕者之官。

祕書令:漢末曹操爲魏王,初置祕書令,掌機要文書。曹丕即位後,改爲中書監和中書令。

等級與管理權限:

清分九品,每品有正、從之分,共十八級

丞相(輔佐皇帝的最高政務長官)

正一品——(文)太師、太傅、太保、大學士。(武)領侍衛內大臣。

從一品——(文)少師、少傅、少保、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總督、各部院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左都御史。(武)將軍、都統、提督。

正二品——(文)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總督、各部院左、右侍郎。(武)副都統,總兵。

從二品——(文)各省巡撫、內閣學士、翰林院掌院學士、各省布政使。(武)副將。

正三品——(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左副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順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各省按察使。(武)參將。

從三品——(文)光祿寺卿、太僕寺卿、各省鹽運使。(武)遊擊。

正四品——(文)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鴻臚寺卿、太僕寺少卿、各省道員。(武)都司。

從四品——(文)翰林院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國子監祭酒、內閣侍讀學士、各省知府。(武)城門領

正五品——(文)左右春坊左右庶子、光祿寺少卿、欽天監監正、六科給事中、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隸州知州。(武)守備。

從五品——(文)鴻臚寺少卿、各道監察御史、翰林院侍讀、各部員外郎、各省知州。(武)守禦所千總。

正六品——(文)國子監司業、內閣侍讀、左右春坊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京府通判、京縣知縣、各省通判。(武)門千總、營千總。

從六品——(文)左右春坊左右贊善、翰林院修撰、光祿寺署正、直隸州州同、州同。(武)部千總。

正七品——(文)翰林院編修、各部院七品筆帖式、順天府學教授、訓導,京縣縣丞外縣縣長、各府學教授。(武)把總。

從七品——(文)翰林院檢討、中書科中書、內閣中書、國子監博士、直隸州州判、州判。(武)盛京遊牧副尉。

正八品——(文)太醫院御醫、各部院八品筆帖式、外府經歷、外縣縣丞、州學正、縣教諭。(武)外委千總。

從八品——(文)翰林院典簿、府、州、縣訓導。(武)委署驍騎尉。

正九品——(文)各部院九品筆帖式、縣主薄。(武)外委把總。

從九品——(文)翰林院侍詔、邢部司獄、州吏目、巡檢。(武)額外外委。

未入流——(文)京、外縣典史、驛丞、河泊所所官(武官未入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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