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補辦需要什麼材料?
身份證補辦需要什麼材料?的答案是:身份證遺失聲明;戶口薄;居民身份證標準相片3張
如果是在本地丟失或者被盜身份證,對於當事人而言,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身份證遺失聲明;
2、戶口薄;
3、居民身份證標準相片3張;
4、交納工本費;
5、填寫申(補、換)領居民身份證登記表;
申領新證的,原證作廢。居民在補領新證後,找回原證的,應當將原證交辦證中心。在信息採集完畢後,當事人在確認單上簽字,一個月後可到公安機關領取新證。如果着急用,可以辦理加急手續,10個工作日由郵政部門寄送到指定地點。如果在辦證期間需要辦理銀行卡業務或者購買火車票、飛機票,當事人可現場辦理臨時身份證,或開具相關戶籍證明。
身份證丟失後,本人應儘快攜帶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政大廳,進行丟失補證的申報。民警對戶口簿、本人、電腦戶籍上的信息覈對後,對當事人進行信息採集和證件辦理。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其臨時身份證當天可以辦理並領取(工作時間內),臨時身份證有效期爲三個月,三個月內其作用等同於正式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對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