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比賽中最多打幾個加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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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比賽中最多打幾個加時的答案是:每場都必須決出勝負,在48分鐘後雙方打平,則加時5分鐘,若加時賽後雙方仍舊打平,則繼續加時5分鐘,如此循環,直到雙方決出勝負爲止。

籃球比賽中最多打幾個加時

1.比賽方式:一個隊有5名隊員,其中1名爲隊長,最多有7名替補隊員,但人數可根據組織者增加。

2.得分類型:將球扔進籃筐,經裁判員批准後計入得分。三點線內側投入運行得2分;三分線外側的3分,罰球得1分。

3.行爲方式:比賽開始時,每隊一名跳投者進入中心跳投區,由裁判投球,雙方跳球開始比賽。

4.球員更換:每次更換應在20秒內完成,但更換次數不限。當有人犯規、爭球、暫停等時,應選擇交換球員的時間。裁判可暫停球賽時間。

5.罰球:每個球員有四次犯規機會。第五次,他將退出比賽,不能再參加同一場比賽。罰球是在沒有人能停下來防守的時候投籃。這是一個機會,讓另一個球隊作爲對犯規球隊的懲罰。罰球員應站在罰球線後,在接到裁判的球后5秒內投籃。在球碰到籃筐之前,你不能跨過罰。

籃球比賽每場都必須決出勝負,在48分鐘後雙方打平,則加時5分鐘,若加時賽後雙方仍舊打平,則繼續加時5分鐘,如此循環,直到雙方決出勝負爲止。

據文字記載,籃球運動是1891年由美國人詹姆斯奈史密斯發明的。當時,他在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由於當地盛產桃子,這裏的兒童又非常喜歡做用球投入桃子筐的遊戲。這使他從中得到啓發,並博採足球、曲棍球等其它球類項目的特點,創編了籃球遊戲。

最初籃球遊戲比較簡單,場地大小和參加遊戲的人數沒有限制。比賽隊員分成人數相等的兩隊,分別站在球場的兩端,在裁判員向球場中央拋球后,雙方隊員立即衝進場內搶球,併力爭將球投進對方的籃筐。因爲桃筐是有底的,球投中以後就留在籃子裏,人必須登上專設的梯子才能將球從籃筐裏取出。

隨着場地設施的不斷改進,籃筐取消了筐底,並改用鐵圈代替桃籃,用木板製成籃板代替鐵絲擋網,場地增設了中線、中圈和罰球線,比賽改由中場跳球開始。與此同時,場上比賽隊員也通常改爲每隊5人,開始有後衛、守衛、中鋒、前鋒、留守等位置之分。此外,奈史密斯制訂了一個不太完善的競賽規則,共13個條款,其中規定不允許帶球跑、抱人、推人、絆人、打人等。這大大提高了籃球遊戲的趣味性,並且吸引了更多的人來參加這一遊戲,從而使籃球運動很快普及到了全美國。

1892年,籃球運動首先從美國傳入墨西哥,並很快在墨西哥各地得到開展。這樣,墨西哥成爲除美國外,第一個開展籃球運動的國家。此後,這項運動先後傳入法國、英國、中國、巴西、捷克斯洛伐克、澳大利亞、黎巴嫩等國家,在世界範圍內得到了開展、普及和發展。

1896年,美國人鮑勃蓋利將籃球傳入中國,首先在天津、北京等城市青年會中開展起來。在1910年舊中國首屆全國運動會上,籃球首次被列爲表演項目。1913年,籃球被列爲我國國內正式比賽項目。籃球自1951年起一直是亞運會的正式比賽項目。

1932年國際業餘籃球聯合會成立,男子籃球被國際奧委會承認爲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1946年,美國出現職業籃球聯賽,並發展爲目前的NBA。

女子籃球運動到20世紀初纔開展起來。1976年,女子籃球被列爲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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