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六部及其具體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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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六部分別爲: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
吏部:掌管的是全國官吏的考課、任免、調動、勳封、升降等事務,最高長官爲吏部尚書,也被稱爲“天官”。
戶部:原爲民部,後爲避諱李世民,改成了戶部。掌管的是戶籍、財經,包括田地、戶籍、賦稅、官員俸餉以及一切財政相關的事宜,相當於現代的財政部和民政部的合體。最高長官爲戶部尚書,也被稱爲地官、計相等。
禮部:最高長官是爲禮部尚書,執掌吉、嘉、軍、賓、兇五禮,同時還管理全國的教育事務以及科舉考試,還有藩屬和外交。
兵部:掌管的是武官以及兵籍、軍械和軍令等,最高長官爲兵部尚書,亦號“本兵”。
刑部:最高長官爲刑部尚書,執掌全國刑罰以及刑名審覈;審定朝廷法律,複覈各地送到刑部的案件,會同九卿一起審理“監候”級別的死刑案件。另外直接負責審理京畿地區待罪級別以上的案件。
工部:掌管的是營造工程事項,負責朝廷的各項工程、工匠考覈、屯田、水利,最高長官是爲工部尚書,亦被稱爲冬官等。
六部,是中央行政機構中六部的總稱,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一套組織嚴密的中央官制。它初創於隋朝,完善於唐朝,直至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襲未改。具體的“三省六部”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以及其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轄四司,共爲二十四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