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保修範圍有哪些

來源:趣味百科館 3.1W

1、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保修期限: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

2、屋面、外牆面的防水保修期限:3年。

3、廚房和衛生間的防水保修期限:1年。

4、地下室及管道滲漏保修期限:1年。

5、內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和外牆粉刷自動脫落保修期限:1年。

6、地面空鼓、裂縫、大面積起沙保修期限:1年。

7、門窗翹裂、五金件及衛生潔具損壞保修期限:1年。

8、燈具、電器開關、電氣箱(盤)和線路設備損壞保修期限:6個月。

9、給排水管道設備工程質量、各種通水管道、截門漏水、通氣孔或煙道不通保修期限:6個月。

10、供熱供冷系統設備保修期限:一個採暖期或供冷期商品房,保修期是從購房者收房的當天開始計算

11、國家對住宅工程另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可由買賣雙方自行約定。

商品房的保修範圍有哪些

1、我國房地產法規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工程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其中應當列明工程質量監督單位覈驗的質量等級、保修範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等內容。開發商應當按《住宅質量保證[3]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2、開發商在質量保證書上註明的保修內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國家規定。保修期從開發商將房屋交付給購房者之日起算。在辦理房屋交付和驗收時,必須有購房者對房屋設施設備正常使用的簽字確認。

3、房屋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如經保修單位維修後導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響,或因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根據工程質量保證書開發商應承擔賠償責任。購買人認爲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質量保證書》中註明的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覈驗,經覈驗確屬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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