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個稅彙算清繳截止日期是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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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個稅彙算清繳截止日期是2022年6月30日。如果在彙算結束後仍未足額補繳稅款,將面臨被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等後果。所謂個稅年度彙算就是“合併全年收入,按年計算稅款”,然後多退少補。也就是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4項所得合併爲“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稅。

2021年個稅彙算清繳截止日期是什麼時候

1、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納稅人,不管是否需要補繳稅款,都不需要彙算清繳個稅。

2、納稅人年度彙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由於金額較低,爲了減輕納稅人工作量,也不需要彙算清繳。

3、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沒有取得綜合所得,雖然有股息紅利、偶然所得等,但是也不需要彙算清繳個稅。

4、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也就是不存在補稅、退稅情形的,不需要彙算清繳。

5、納稅人雖然年終彙算清繳需要退稅,但是主動選擇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稅的,也不需要彙算清繳個稅。

1、2021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2021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僱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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