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沒有批捕是不是就不開庭

來源:趣味百科館 1.61W

不是。

檢察院沒有批捕是不是就不開庭

檢察院是全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國家機關,行使國家的檢察權。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我國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

批捕是批准逮捕的簡稱。批准逮捕是刑事偵查的一種強制措施。實際上這是一個動賓短語,或者是動賓詞組,批准逮捕是一個程序工作,批准是檢察機關的權限,逮捕一般是偵查機關(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的偵查部門)的工作。

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案件的審理是由人民法院進行的,而檢察機關是沒有權開庭審理刑事案件的,開庭的流程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逮捕只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與是否起訴沒有必然聯繫。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備逮捕的法定條件,不必採取逮捕羈押措施,絲毫不意味、更不等於不起訴,甚至也不等於法院不會判實刑。

檢察院不批捕也可能到法院,檢察院不批捕的案子,不是說就沒事了,只是不需要對犯罪嫌疑人採取逮捕的強制措施,涉嫌犯罪的也會到法院審判。

相關法律規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後,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對於批准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