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位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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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爵,後代爵位制度往往因時而異,不盡相同。

爵位等級

中國古代爵位分級:

1.周朝:分爲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均世襲罔替,封地均稱國,在封國內行使統治權。各諸侯國內,置卿、大夫、士等爵位,楚國等置執圭、執帛等爵。卿、大夫有封邑,對封邑也可以行使統治權、唯受命於諸侯。

2.秦朝:共分二十級:一級公士,二上造,三簪嫋,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徹侯以一縣爲食邑,並得以自置吏於封地;關內侯有食邑、封戶,只能衣租食稅而已;大庶長以下十八等,皆有歲俸。臨戰,斬敵首一級(顆),即賜爵一級。秦朝、漢朝沿用此制。

爵位等級 第2張

3.到了唐朝,爵位分爲九等,分別是:王、郡王、國公、郡公、縣公、縣侯、縣伯、縣子、縣男。唐朝也基本繼承了漢武帝時期的做法:皇帝的兒子除皇太子外其他的可以封爲親王。親王的兒子,嫡長子只能降一級,爲郡王了,而親王其他兒子則爲郡公了,當然有功於朝廷者,也可以進位郡王。

4.到了明朝,封爵分爲異姓和宗室兩類。列爵一開始分爲公、侯、伯、子、男五等,後來只保留公、侯、伯三等,用以分封功臣、外戚、少數民族首領等。

5.明朝初年的宗室封爵不但是封土建國,而且經常統帥大軍出征。比如燕王朱棣,在洪武時建藩北平,兩次率領軍隊出征北元。後來朱棣即位後,逐步削除了藩王的兵權,逐步形成“分封而不賜土,列爵而不臨民,食祿而不治事”的局面。  

6.清朝爵位分爲宗室爵位、異姓功臣爵位、蒙古爵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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