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幾年內不得重新入黨

來源:趣味百科館 2.33W
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幾年內不得重新入黨

1、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

2、《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五條。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另有規定不準重新入黨的,依照規定。

3、因犯刑律或嚴重錯誤被開除黨籍的人和退黨、自行脫黨、勸告退黨、黨內除名的人要求重新入黨,黨組織應持十分慎重的態度。

4、經過基層黨組織長期考察,如果確實具備了黨員條件的,經嚴格審查,可以吸收其重新入黨。

5、受到行政拘留的黨員應如何處理。依據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黨員被行政拘的,依據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6、《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其他違法行爲,影響黨的形象,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應當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處分。對有喪失黨員條件,嚴重敗壞黨的形象行爲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7、黨員依法受到政務處分、行政處罰,應當追究黨紀責任的,黨組織可以根據生效的政務處分、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經覈實後依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8、黨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社會組織的規章制度受到其他紀律處分,應當追究黨紀責任的,黨組織在對有關方面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進行覈實後,依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

9、黨組織作出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決定後,司法機關、行政機關等依法改變原生效判決、裁定、決定等,對原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決定產生影響的,黨組織應當根據改變後的生效判決、裁定、決定等重新作出相應處理。

以上的就是關於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幾年內不得重新入黨的內容介紹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