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貸款擔保人會影響徵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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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貸款擔保人會影響徵信。擔保人擔保他人貸款後,個人信用報告還將記錄他人貸款的擔保和貸款的相關信息。但一般沒有不良影響。因爲只要借款人有在正常還款,擔保人的徵信也不可能憑空產生不良記錄。但若是在借款人拒絕償還貸款或者無力償還貸款,而銀行和貸款機構要求擔保人代爲償還貸款時,擔保人拒絕償還,不承擔應盡的責任義務的話,個人徵信上就可能會有不良記錄。

因此,只有當借款人不償還貸款時,擔保人的信用調查才能受到不利影響。因此,爲了不影響自己的信用調查,擔保人需要幫助借款人償還貸款。所以需要提醒的是,大家貸款一定要保持良好信用,不然對自己以後貸款是有很大影響的。

房屋貸款擔保人會影響徵信嗎

1、抵押擔保: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爲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以房地產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對設定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責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對設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

2、質押擔保:採取質押方式的,出質人和質權人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中止;對設定的質物,在質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質押期間,質物如有損害、遺失,貸款人應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

3、抵押加保證:是指貸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購房屋產權的基礎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爲清償能力的第三方連帶責任保證人作爲貸款擔保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購房屋的開發商爲擔保人。

4、保證擔保: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爲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爲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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