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倍餘額遞減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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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倍餘額遞減法是什麼

雙倍餘額遞減法是指在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殘值的情況下,將每期固定資產的期初賬面淨值乘以一個固定不變的百分率,計算折舊額的一種加速折舊的方法。其計算公式爲:年折舊率=2÷預計的折舊年限×100%;年折舊額=固定資產期初折餘價值×年折舊率。資料拓展:使用雙倍餘額遞減法計算折舊時,應在固定資產使用年限最後兩年的前面各年,用年限平均法折舊率的兩倍作爲固定的折舊率乘以逐年遞減的固定資產期初淨值,得出各年應提折舊額;在固定資產使用年限的最後兩年改用年限平均法,將倒數第二年初的固定資產賬面淨值在這兩年平均分攤。

1、雙倍餘額遞減法是在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淨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年年初固定資產淨值和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額的一種方法。

2、應用這種方法計算折舊額時,由於每年年初固定資產淨值沒有扣除預計淨殘值,所以在固定資產的使用後期,如果發現採用雙倍餘額遞減法計算的折舊額小於採用直線法計算的折舊額時,就應改用直線法計提折舊。

3、行制度規定的雙倍餘額遞減法的計算規則只是一種原則性的框架,對最後兩年折舊方法的規定沒有廣泛的普遍性,尤其不能生搬硬套,而必須根據淨殘值估計水平的情況,既遵循謹慎性原則的要求,最大可能地使用加速折舊法,同時也要確保淨殘值在最後年度留夠。

4、因此雙倍餘額遞減法最後年度折舊計算的處理實際上是加速折舊的基本原則與雙倍餘額遞減的基本計算規則平衡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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