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30日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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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9月30日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決議建立人民英雄紀念碑。紀念碑碑文是:“三年以來,在人民解放戰爭和人民革命中犧牲的人民英雄們永垂不朽!三十年以來,在人民解放戰爭和人民革命中犧牲的人民英雄們永垂不朽!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從那時起,爲了反對內外敵人,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歷次鬥爭中犧牲的人民英雄們永垂不朽!”

1949年9月30日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決議


人民英雄紀念碑中的碑文上的三年,三十年和一千八百年各是什麼意思?

三年指解放戰爭時期(1946—1949);

三十年指以五四運動起點的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1919—1949),標誌着新民主主義革命開始;

一千八百年指以鴉片戰爭,即中國受侵略的開始爲起點的整個民主革命時期(1840—1949)

擴展資料:

最初關於紀念碑的建造地點曾有過多種意見,最終是由周恩來根據多數委員的意見,決定將紀念碑建在天安門廣場上。周恩來認爲天安門廣場有“五四”以來的革命傳統,天安門廣場將是全國人民和世界人民敬仰的地方。

1949年9月30日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作出決議,要在首都北京興建一座“人民英雄紀念碑”。

參考資料:人民英雄紀念碑紀念碑碑文-百度百科

人民英雄紀念碑背後鮮爲人知的故事-人民網

1949年9月,第一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在北平隆重召開,會議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1949年9月21日至30日

在北平舉行。

中共中央主席、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毛澤東

主持開幕式並致開幕詞。參加人民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的,包括

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無黨派民主人士等46個單

位的代表(包括候補代表)662人。

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協商並確定以新民主主義即人民民主爲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的政治基礎,並代表全國人民的意志,執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組織人民

自己的中央政府。

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中國人

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

法》,選舉了以毛澤東爲主席,朱德、劉少奇、宋慶齡、李濟深

、張瀾、高崗爲副主席的由63人組成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

會議還一致通過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

旗的4個決議案,決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定於北平,自即日起改名爲北京;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紀年採用公元,本年爲1949年;

(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正式制定前,以《義勇軍進行曲

》爲國歌;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爲五星紅旗,象徵中國革命人民大

團結。

會議還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宣言

》,向全世界宣告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宣言號召全國人民

組織起來,擁護人民政府和人民解放軍,建立獨立、民主、和平

、統一、富強的新中國。

會議選舉產生了由毛澤東等180人組成的政協第一屆全國委員

會。

會議還通過了給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致敬電,通過了建立“爲

國犧牲的人民英雄紀念碑”的決定和紀念碑碑文,並於21日下午

6時,在天安門廣場舉行了人民英雄紀念碑奠基典禮。

中國成立的歷史

1949年9月21日至9月30日,第一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體會議在北平召開。9月29日,會議通過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政協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9月30日下午三點,會議開始,先以整個名單付表決的方法,一致通過已經協商的政協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共180人;然後,以無記名聯記投票的方法,選舉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和委員。檢票期間,全體代表到天安門廣場舉行人民英雄紀念碑奠基典禮,然後回到會場聽取選舉結果。會議主席宣佈,毛澤東當選爲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劉少奇、宋慶齡、李濟深、張瀾、高崗當選爲副主席,其他56人當選爲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最後會議舉行了簡單的閉幕式。1949年10月1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舉行開國大典,毛澤東在天安門城樓上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成立。

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推翻了壓在人民頭上的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三座大山,取得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並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新中國的成立,開闢了中國歷史的新紀元,從此,中國結束了一百多年來被侵略被奴役的屈辱歷史,真正成爲了獨立自主的國家,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成爲國家的主人。壯大了世界和平、民主和社會主義的力量,鼓舞了世界被壓迫民族和被壓迫人民爭取解放的鬥爭。

新中國成立後具有臨時憲法作用的文件是什麼?

新中國成立後具有臨時憲法作用的文件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召開。會議代表全國各族人民意志,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

通過了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作出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國旗、國歌、紀年4個重要決議,選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額度主要內容。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以工人階級爲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爲基礎的,團結各民主階級和國內各民族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人民行使國家政權的機關是在民主集中制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政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央人民政府爲國家最高政權機關;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人民民主統一戰線的組織形式;在軍事上,人民解放軍和人民公安部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建立的統一的軍隊;在經濟上,實行“以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互助、內外交流的政策,達到發展生產、繁榮經濟之目的”的根本方針;

在文化教育上,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養建設人才爲主要任務;在民族政策上,實行團結互助,各民族一律平等,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外交上,堅持獨立、自主和領土主權的完整,擁護國際持久和平和各國人民間的友好合作,反對帝國主義侵略政策和戰爭政策的原則。

以上內容參考 新華網——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65週年大會上的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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