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意外險賠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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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員是以被保險人的身體爲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作爲乘客在乘坐客運大衆交通工具期間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導致身故、殘疾、醫療費用支出等爲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
駕駛員意外傷害保險保額分配原則:
(1)駕駛員的意外身故、殘疾、燒燙傷、意外醫療保險金全部歸屬駕駛員;
(2)乘客的意外身故、殘疾、燒燙傷、意外醫療保險金全部歸屬乘客,保額以出險時按乘客人數均攤;
(3)若車上無乘客,乘客的保險金額不得歸屬駕駛員。
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本車上的駕駛員遭受人身傷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但每次事故每人以不超過10000元爲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