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被稱爲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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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被稱爲"范文正公”,因乃汜中立學家和思想家,苦讀及第之後,入朝爲官,官拜參知政事,範淹是我國北宋時期十分者名的以石s、蘭成就突出。他倡導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水態想仲淹在地方治政、守邊皆有成績

范仲淹被稱爲什麼

他倡導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思想和仁人志士節操,對後世影響深遠。有《范文正公文集》傳世。范仲淹入仕之後,在廟堂之上因秉公直言而屢遭貶斥,一直不得重用,發起"慶曆新政"之後,因爲觸犯了當朝一些達官顯宦們的利益,因此遭受阻撓,最終使得新政改革失敗,范仲淹由此被貶出京。時年六十四歲的范仲淹最後在赴任的途中去世,死後被追贈了兵部尚書的官職與楚國公爵位。

范仲淹一生在政事上政績卓著,另外在文學創作方面也有着十分傲人的成就,無論是散文、詩歌,還是詞,范仲淹均有涉獵。在《岳陽樓記》這篇文章當中所提出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著名思想廣爲後世流傳。

簡介:范仲淹,史稱范文正公。爲北宋名臣,政治家,軍事家,文學家,思想家,祖籍邠州(今陝西省彬縣)。有敢言之名,曾多次上書批評當時的宰相,因而三次被貶。

宋仁宗時官至參知政事,相當於副宰相。幼年喪父,對下層人民的痛苦感受較深。有《范文正公集》傳世。

范仲淹幼年喪父,母親改嫁長山朱氏,更名朱說。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進士及第,授廣德軍司理參軍,迎母歸養,改回本名,歷遷興化縣令、祕閣校理、陳州通判、蘇州知州等職,因秉公直言而屢遭貶斥。康定元年(1040年),與韓琦共任陝西經略安撫招討副使,採取“屯田久守”方針,鞏固西北邊防。慶曆三年(1043年),出任參知政事,發起“慶曆新政”。

新政受挫後,貶出京城,歷知邠州、鄧州、杭州、青州。皇祐四年(1052年),改知潁州,扶疾上任,逝世於途中,時年六十四。追贈兵部尚書、楚國公,諡號“文正”,世稱范文正公。慶曆三年(1043年)八月,范仲淹針對內憂(官僚隊伍龐大但行政效率低)外患(遼和西夏威脅着北方和西北邊疆)的現狀,上疏《答手詔條陳十事》,提出十項改革綱領,主張澄清吏治、改革科舉、整修武備、減免徭役、發展農業生產等。

內容涉及到政治、經濟、軍事、教育、科舉等各個方面和領域。新政實施的短短几個月間,政治局面已煥然一新:官僚機構開始精簡;科舉中,突出了實用議論文的考覈,有特殊才幹的人員,得到破格提拔;全國也普遍辦起了學校。慶曆五年(1045年)正月,以夏竦爲首的反對派攻擊革新派爲“朋黨”,仁宗外放范仲淹、富弼等大臣,改革遂以失敗告終。但新政雖只推行一年,卻開北宋改革風氣之先,成爲成爲王安石“熙寧變法”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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