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迴歸是哪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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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迴歸是哪一年?的答案是:1997年7月1日

香港迴歸是哪一年?

香港迴歸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在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歷史事件。

1842年,第一次鴉片戰爭,中英簽署了《南京條約》,這是中國與外國簽訂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我們上學時候都背過它的內容,清政府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處爲通商口岸,史稱“五口通商”,同時割讓香港島給英國

1860年,第二次鴉片戰爭,《中英北京條約》,將九龍半島南端割讓給英國。此後直到1898年,戊戌變法的那一年,清政府被迫與英國又簽署了《展拓香港界址專條》。

在1898年6月9日,戊戌變法正式開始的前兩天,內容是中國將1860年英國所奪佔的尖沙咀以外的九龍半島的其餘部分,即從深圳灣到大鵬灣的九龍半島的全部,租與英國99年,租期內租借地歸英國管轄。

租借地陸地面積376平方英里,其中大陸286平方英里,島嶼90平方英里,較原英國控制香港行政區陸地面積擴大了約11倍,租借地水域較前擴大四五十倍。

在條約的最後明確“此約自畫押之日起中國五月十三日即西曆七月七年級號開辦施行”,以此日期,之後成爲中英兩國移交香港主權的憑據和時間。

1982年9月撒切爾夫人訪華,在北京與鄧小平主席展開了對香港前途問題的討論,撒切爾夫人堅持要求中方履行條約,英國享有對香港的主權。

1983年7月中英兩國正式展開香港前途的第一輪談判,英國提出“以主權換治權”的方案。名義上承認中國擁有香港主權,但治權仍歸英國所有,中國拒絕接受這一方案。在7月的第二輪談判中英國始終不放棄“以主權換治權”的構想,雙方沒有對主權問題達成共識。

在此後的多次談判中,均沒有突破性的進展,反而香港社會因前途未卜幾經動盪。1984年1月的第八輪談判,英國纔對香港主權問題作出讓步,但英國仍不甘心就這樣放棄香港,依然希望爲英國爭取在香港的更多利益。

直到1984年12月19日,中國國務院總理趙紫陽與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在北京正式簽署《中英聯合聲明》將在1997年7月1日恢復中國對香港的主權。香港迴歸被正式確立下來。

一直期盼着香港迴歸的鄧小平主席,還是是沒能等到迴歸的這一天便早早離世了,而幸運的我們將在2018年7月1日見證香港迴歸21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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