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哪一年不用交公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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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年不用交公糧了的答案是:2006年

從哪一年不用交公糧了

2006年1月1日起,我國全面取消農業稅,農業稅已成爲歷史。2000年起從安徽開始試點並逐步擴大範圍,到2003年在中國大陸全境鋪開,推行農村稅費改革。

取消鄉統籌、農村教育集資等專門向農民徵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集資,取消屠宰稅,取消統一規定的勞動義務工;調整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政策。

交公糧的歷史淵源有近和遠兩種情況。遠的要從商鞅變法說起,那時是中國的戰國時期,做爲法家的商鞅爲了實行兼併戰爭的需要,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在秦國變法。主要內容就是圍繞耕戰,制定政策法規然後堅決實施。

交公糧就是其中一種,秦國民衆除了到軍隊服役的,絕大數要種糧,而且收成好壞也可以評功受爵。後來的漢也受到此影響,對農民的稅收往往是糧食,以後各代沿用,直到不久前。所以有皇糧國稅的說法。

近的情況也和戰爭有關,共和國建立前的武裝鬥爭就在徵收公糧用於戰爭,簡單講就是軍糧攤派到每戶種糧人手裏。但是和前代的不同是革命者發動了土地革命,剝奪了地主的特權,分給更廣大的窮人土地。

農業稅起源很早,中國過去稱田賦,西方國家稱地租稅或土地稅。在封建社會,農業是最主要的生產部門,是封建制國家最主要的稅收,是財政收入的主體。

歷史上,“皇糧國稅”一直牽動着中國的興衰。儘管中國歷史上出現過“兩稅法”、“一條鞭法”、“攤丁入畝”等改革,以擴大納稅面,讓有地產、有錢財的人多納稅,但由於吏治腐敗,負擔最終轉嫁到農民頭上。

即使是屢被提起的“文景之治”、“貞觀之治”、“康乾盛世”,也只是短暫的輕徭薄賦,歷代封建統治者始終未能跳出農民負擔越減越重的“黃宗羲定律”。而過重的稅負,又常常成爲封建政權更迭的導火索。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中國史就是一部農業稅賦史。

2005年12月,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條例》。“五年內取消農業稅”的目標,兩年即成現實。農業稅的取消,給中國農民帶來了看得見的物質利益,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積極性,對中國農業發展具有劃時代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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