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眼是第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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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榜眼在古代的科舉考試中是有着很高位置的,在歷史上也是有許多歷史名人都是榜眼,也便是科舉考試的第二名,例如唐朝的詩人岑參,還有北宋時期著名的宰相韓琦等等。

這些人雖然都不是榜首名,可是卻都在後面取得了十分不錯的成果。

榜眼是第幾名

以清代而定,會試(每三年在京都的考試)中舉的貢生(地方儒學生員(秀才)升入京師國子監就讀的稱貢生,意思是以人才貢獻給皇帝),在太和殿舉行進士考試,取得第一名次的考生,由皇帝欽定即“狀元”,三名爲“榜眼”、“探花”。這頭三名合稱爲“一甲進士”,可以得到皇帝賜的“進士及第”,“二甲進士”可賜“進士出身”,“三甲進士”可賜“同進士出身”的頭銜。但只有這“一甲進士”在金殿唱名後,立即按規定封授官職。“狀元”的職名叫做“翰林院修撰”,是個從六品官,相當於現在的地區任職級別;而“榜眼”、“探花”二人,則封授爲“翰林院編修”,正七品官職,相當於現在的縣長之職,是個地地道道的“芝麻官”。

其餘諸進士再參加朝考,考論詔奏議詩賦,選擅長文學書法的爲庶吉士,其餘分別授主事(各部職員)、知縣等(實際上,要獲得主事、知縣等職,還須經過候選、候補,有終身不得官者)。“編修”一職,是個修國史、實錄、會要的官稱。科舉考試始於隋煬帝大業元年所開設的進士科。

在隋之前的漢朝朝廷選拔人才基本是靠推薦和本身的名聲,在漢朝只有官府的推薦,做了秀才或孝廉的人才有做官的資格,或者是皇帝和官府親自邀請的人才能做官。而到了三國魏文帝時期,陳羣將察舉制改良成了“九品中正制”,由特定的官員去民間爲朝廷選拔人才。但是不管如何,無論是漢的察舉制,還是魏的九品中正制,他們不可避免的都受到了當時士族的干擾,可以說民間的窮苦百姓幾乎就沒有出人頭地的機會,而朝中的官職也幾乎被當時的幾大士族所掌控。

殿試第一名即爲“狀元”。在滿清時期若讀書人通過會試成爲貢生後,即會在紫禁城的保和殿中進行復試,若過了這個複試貢生們就可在四月二十一日參加有皇帝在保和殿主持的考試,而這就叫“殿試”。殿試有別於會試,它只考策問。

參加殿試的貢生們從黎明開始考試,然後日暮即要交卷,也就是一天的時間。後會有受卷官、掌卷官和彌封官等官員將考生的試卷封存。而後在閱卷日纔會將其拿出並交由八位讀卷官輪流閱讀,之後這八位官ha員會分別按照試卷答題的好壞相應加上記號,其中得好評最多者爲佳卷。後讀卷官會將得好評者最多的前十位交由皇帝瀏覽,而後皇帝就會從這十份卷中圈出一甲的第三名,而第一名就爲狀元。

而在清朝一旦得到了狀元,吏部就會立馬給予正從六品的官身,然後經過考試或爲翰林院修撰,或掌修國史,或做天子侍講,或入南書房,但不管如何就是一步登天了。殿試第二名即爲“榜眼”。如上所述通過會試的貢生們,在殿試中若被皇帝欽點爲一甲第二名的貢生即爲“榜眼”。雖他位在狀元之後,但也是實打實的天子門生啊。

同樣在清朝如果得到了榜眼,那麼吏部就會給予正七品的翰林院編修一職。探花殿試第三名即爲“探花”。在殿試中被皇帝欽點爲一甲第三名的貢生即爲“探花”。同榜眼一樣,若是得了榜眼則吏部就會立馬給予正七品的翰林院編修一職。

參加鄉試並及格的就會被賜予“舉人”的身份。清朝每三年就會在全國的每個省份的省城舉辦一場科舉考試,而這就叫“鄉試”。鄉試有皇帝親派的官員負責監考,凡本省的通過各省學政監考的科考選拔的生員,及貢生和監生都可參加。

但鄉試有別於殿試,它分三場,每場考三天,主要考四書五經、策問和八股文等。而在鄉試及格的考試就被稱爲“舉人”。但是考中舉人並不會因此獲得官職,只能說他開始有資格做官了,也就是候補官員。

同時有了舉人的身份他就可以參加次年在京城所舉辦的會試,並有了做進士的機會。此外中了進士之後,他就不用再交賦稅,包括田稅、商業稅和人頭稅等一切賦稅。也不用再服勞役了,同時監管也不用再拜。通過縣、府、院三試後即可被稱爲“秀才”。

亦或者縣試第一名和府試第一名也可稱“秀才”。可以說秀才雖是科舉考試中地位最低的一個稱號,但卻也是最難考的一個稱號。在當時他們必須接連通過縣試、府試和院試才能獲得秀才的稱號。

考試的內容同鄉試一般無二,涉及四書五經、八股文和詩賦等。其中縣試是由本縣知縣主持的考試,只有通過縣試纔有進入府試的資格,但是在縣試會考到第一名的無需再進府試,可直接擁有秀才的稱號。而府試則是本府知府主持的考試,同樣考到第一名的無需再進行院試,可直接擁有秀才的功名。之後就是最後一關院試,它是由各省學政主持的考試,通過院試後所有的考試都可獲得秀才的功名。

但是秀才也分三六九等,成績最好的稱“廩生”,由公家按月發給糧食;其次稱“增生”,不供給糧食;最差的就是是“附生”,即才入學的附學生員。

榜眼是第幾

榜眼是第二名的稱號科舉時代的一種稱號與第一名狀元,第三名探花合稱“三鼎甲榜眼之名始於北宋太宗太平興國五年(980年)。初時第一名稱狀元,第二、三名俱稱爲榜眼。

如北宋初年的王禹僻在《送第三人朱嚴先輩從事和州》。

詩中雲:“貨船東下歷陽湖,榜眼科名釋褐初。”據清人趙翼在《陔餘叢考·狀元榜眼探花》。會考證:“北宋時第三人亦呼爲榜眼。蓋眼必有二,故第二、第三人皆謂之榜眼,其後以第三人爲探花,遂專以第二人爲榜眼耳。

榜眼是指第幾名?

榜眼【詞語】:榜眼【注音】:bǎng/bàng yǎn【釋義】:科舉時代的一種稱號。明清兩代稱殿試考取一甲(第一等)第二名的人。

榜眼是中國科舉制度中在殿試中,取得進士第二名的名稱,與第一名狀元,第三名探花合稱“三鼎甲”。

其名始於北宋初。初時第一名稱狀元,第二、三名俱稱爲榜眼;意思是第二、三名分立狀元左右,如其兩眼。至北宋末年,只以第二名爲榜眼,第三名則稱探花。榜眼這名稱跟狀元、探花一樣,其實都是社會上習慣使用。

在正式發放的金榜之上,只會稱進士一甲第一名,一甲第二名,一甲第三名。宋王禹偁 《送第三人朱嚴先輩從事和州》詩:“貨船東下歷陽湖 ,榜眼科名釋褐初。”《明史�6�1選舉志二》:“﹝殿試﹞分一、二、三甲以爲名第之次。

一甲止三人,曰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 清趙翼 《陔餘叢考�6�1狀元榜眼探花》:“北宋時第三人亦呼爲榜眼。葢眼必有二,故第二、第三人皆謂之榜眼,其後以第三人爲探花,遂專以第二人爲榜眼耳。

榜眼是第幾名?

榜眼是第二名的稱號科舉時代的一種稱號與第一名狀元,第三名探花合稱“三鼎甲榜眼之名始於北宋太宗太平興國五年(980年)。初時第一名稱狀元,第二、三名俱稱爲榜眼。

如北宋初年的王禹僻在《送第三人朱嚴先輩從事和州》。

詩中雲:“貨船東下歷陽湖,榜眼科名釋褐初。”據清人趙翼在《陔餘叢考·狀元榜眼探花》。會考證:“北宋時第三人亦呼爲榜眼。蓋眼必有二,故第二、第三人皆謂之榜眼,其後以第三人爲探花,遂專以第二人爲榜眼耳。

榜眼是第幾名 榜眼是什麼意思

1、榜眼是古代科舉考試——殿試進士的第二名,狀元是第一,探花第三。 2、榜眼,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是bǎng yǎn,是科舉時代的一種名次稱號。

即在中國科舉制度中的殿試中,取得進士考試第二名的名稱,與第一名狀元、第三名探花合稱三鼎甲。

榜眼和探花哪個是第二和第三名?

榜眼是第二名,探花是第三名。榜眼的拼音是bǎng yǎn,是科舉時代的一種名次稱號。

即在中國科舉制度中的殿試中,取得進士考試第二名的名稱,與第一名狀元、第三名探花合稱“三鼎甲”。

“探花”作爲第三人的代稱確立於北宋晚期。時至今日,“探花”的稱呼仍歷久不衰。“探花”最早出現在唐朝,但當時並非是指殿試進士的第三名,只是一種戲稱,與登第名次無關。科舉制度科舉制創始於隋朝,在唐朝正式確立,成爲選官考試製度,在宋朝得以完備。

經過幾百年的發展,它成爲了無數寒門子弟走向仕途改變命運的最重要途徑。從唐朝武德五年(622)年至光緒三十年(1904)這一千多年之間,共產生了文狀元654名,武狀元185名。這當中不乏救世濟民,名垂青史的大人物。

科舉考試競爭也十分激烈,需要通過童試、院試、鄉試、會試、殿試幾個階段。最終在殿試中排名前三的便是:“狀元”、“榜眼”、“探花”。

“榜眼”第幾?

榜眼榜眼是中國科舉制度中在殿試中,取得進士第二名的名稱,與第一名狀元,第三名探花合稱“三鼎甲”。釋義 科舉時代的一種稱號,明清兩代稱殿試考取一甲(第一等)第二名的人。

起源 “榜”就是“表列取士次第之狀”,在這裏就是人們所說的黃榜或者叫“金榜”。

排在首位的叫“狀元”。自唐朝以來,這個稱謂就已經存在了,雖然也有過“狀頭”、“榜首”等不同叫法,但是得以傳承的還是“狀元”。而榜眼就不一樣了,宋朝之前從未聽說。據記載:“宋蘇老泉(蘇洵號老泉)曰:今進士三人之中,釋褐之日,天下望爲卿相。

不十餘年,未有不爲兩制者。是時,一甲無定額,不止三人,而以三人爲貴。然未言一甲二、三名爲榜眼、探花。

”就這個說法,張惟驤做案注:“《宋史》陳思讓傳,思讓子欽祚,欽祚子若拙,太平興國初進士,以第二人及第。時號第二及第者爲榜眼。又李昭遘子杲卿,杲卿子士廉,皆一甲三名,人稱三世。

探花郎昭遘,宋初宰相李窻孫。是宋初已有榜眼、探花之稱矣。丙寅孟秋惟驤又識。

”由此可知,北宋時宋仁宗太平興國初年,已經有“榜眼”的稱號。 在歷史上,宋代科舉制度最引人興趣的特徵之一,是往往用豐富多彩的詞彙來代替比較枯燥無味的制度術語。“榜眼”就是這些科舉文化語彙中的一個。類似的還有很多:“貢院”指考生參加考試的廳堂,“鄉貢”是指在貢院中選拔的舉人。

其次,是在某些場合、環境裏,用通俗易懂的考試術語來強調成功的榮耀。而“榜眼”就很有這種韻味。類似的還有不少,殿試第一名有時稱爲“龍首”,有時稱作“大魁”;而對列出登第者姓名的叫作“榜”,有時也叫“桂籍”。另外,在一些名詞裏也流露出科舉考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形象地稱呼科考試院爲“棘闈”,強調了應試者的艱難。

榜眼之名始於北宋太宗太平興國五年(980年)。初時第一名稱狀元,第二、三名俱稱爲榜眼,意思是第二、三名分立狀元左右,如其兩眼。如北宋初年的王禹僻在《送第三人朱嚴先輩從事和州》詩中雲:“貨船東下歷陽湖,榜眼科名釋褐初。”據清人趙翼在《陔餘叢考·狀元榜眼探花》會考證:“北宋時第三人亦呼爲榜眼。

蓋眼必有二,故第二、第三人皆謂之榜眼,其後以第三人爲探花,遂專以第二人爲榜眼耳。”據《稱謂錄》記載:“榜眼名目,始於北宋。古者原以第二、三兩名爲一榜眉目;眼必有二,故第二、第三皆爲榜眼。

後以第三爲探花,遂專以第二爲榜眼。”因此,“榜眼”的概念就是舊時科舉之制,給以廷試一甲第二名的稱謂。在民間俗稱可能更早,但是作爲科舉術語廣泛使用是自宋朝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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