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儒家音樂思想在哪部著作裏有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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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記》。《樂記》繼承與發展了孔子以來儒家關於音樂的特徵、樂教的功用以及內容與形式、美與善、禮和樂等關係的思想,在闡述“心物感應”的樂的本質方面,在論及音樂對人的情感、性格、意志等心理活動的影響方面,在突出音樂的政治教育與教化功能方面,在強調音樂對於“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社會作用方面,在注重禮樂並重“先王之道,禮樂可謂盛矣”方面,都有了新的突破,其基本思想比在它之前的儒家著作中都更明確、更豐富、更具體、更深入、更系統,它是中國古代最重要、最系統的音樂教育思想的論著,仍未失去其燦爛的光輝。

《樂記》強調音樂與政治、音樂與社會的密切關係。

周代儒家音樂思想在哪部著作裏有體現

“使故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聲音之道,與政通矣。”《樂記》主張使音樂與治理朝政、端正社會風氣、禮治、倫理教育等相配合,爲統治者的文治武功服務。“樂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在族長鄉里之中,長幼同聽之,則莫不和順;在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

故樂者,審一以定和,比物以飾節,節奏合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親萬民也,是先王立樂之方也。”《樂記》強調音樂給人們的愉悅感受是人類生活不可缺少的。“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

”儒家向來強調“修”(修身)、“齊”(齊家)、“治”(治國)、“平”(平天下),認爲知識分子的個人修養通於天下,這是儒家的傳統。“詩”、“歌”、“舞”是構成音樂的基本要素,和人類的其他藝術相比較,這三者是不須藉助於別的客觀事物就可成立的,所以說“三者本於心”。因此金石絲竹這些樂器對於音樂而言本質上是第二義的,所謂“絲不如竹,竹不如肉”應當也是基於上述原因而得出的結論,所以中國傳統器樂缺乏獨立性,有人說中國音樂史幾乎就是一部“歌曲史”。

更重要的是,儒家認爲樂爲“德之華”,樂“通倫理”,同時儒家又認定良知存在於人的本性之中,美好的道德是人的本性的自然表現,“德者情之端也”,又說“樂者德之華也”,“樂者,所以象德也”。君子作樂用來陶情養性,教化萬民,移風易俗,當然就是本乎情性的最自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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