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行不義必自斃的義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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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行不義必自斃的義是什麼意思

多行不義,必自斃”的義”指的意思是:好的事。

多行不義,必自斃”的意思是:多做不義的事情,必定會自己垮臺。

多行不義,必自斃”的出處:

出自《左傳·鄭伯克段於鄢》。

相關原文片段:

祭仲曰: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將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闢害?”對曰:姜氏何厭之有?不如早爲之所,無使滋蔓。蔓,難圖也。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公曰: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

相關譯文:

大夫祭仲說:分封的都城如果城牆超過三百方丈長,那就會成爲國家的禍害。先王的制度規定,國內最大的城邑不能超過國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得超過它的五分之一,小的不能超過它的九分之一。京邑的城牆不合法度,非法制所許,恐怕對您有所不利。”莊公說:姜氏想要這樣,我怎能躲開這種禍害呢?”祭仲回答說:姜氏哪有滿足的時候!不如及早處置,別讓禍根滋長蔓延,一滋長蔓延就難辦了。蔓延開來的野草還不能剷除乾淨,何況是您受寵愛的弟弟呢?”莊公說:多做不義的事情,必定會自己垮臺,你姑且等着瞧吧。

相關注釋:

祭(zhài)仲:鄭國的大夫。祭:特殊讀音。

都城過百雉(zhì):都邑的城牆超過了300丈。都:《左傳·莊公二十八年》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指次於國都而高於一般邑等級的城市。雉:古代城牆長一丈,寬一丈,高一丈爲一堵,三堵爲一雉,即長三丈。

國之害也:國家的禍害。

先王:前代君王。郭錫良《古代漢語講授綱要》注爲周開國君主文、武王。

大都不過參(sān)國之一:大城市的城牆不超過國都城牆的三分之一,參,同三”。

中五之一:中等城市城牆不超過國都城牆的五分之一。五分國之一”的省略。

小九之一:小城市的城牆不超過國都城牆的九分之一。九分國之一”的省略。

不度:不合法度。

非制也:不是先王定下的制度。

不堪:受不了,控制不住的意思。

焉闢害:哪裏能逃避禍害。闢,避”的古字。

何厭(厭)之有:有何厭。有什麼滿足。賓語前置何:疑問代詞作賓語定語。之:代詞,復指前置賓語。

爲之所:給他安排個地方,雙賓語,即重新安排。

無使滋蔓(zīmàn):不要讓他滋長蔓延,無”通毋”(wú)。

圖:除掉。

猶:尚且。

況:何況。

多行不義,必自斃:多做不義的事,必定自己垮臺。斃,本義倒下去、垮臺。漢以後纔有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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