盎格魯撒克遜人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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盎格魯人是一個非常勇敢善戰的民族,一直都試圖要征服周圍的鄰近地區,尤其是斯特拉斯克萊德的不列顛人。盎格魯人,也就是英格蘭人。他們來自丹麥南部的一個叫石勒蘇益格的地方。來不列顛島以後,他們定居在東部沿海的地方。

盎格魯撒克遜人特點

盎格魯-撒克遜人通常是指公元五世紀初到1066年諾曼征服之間生活在大不列顛島東部和南部地區的文化習俗上相近的一些民族,屬於日耳曼人的一支。

他們使用日耳曼方言,被歷史學家比德認爲是三個強大的西歐民族-源自日德蘭半島的盎格魯人和朱特人以及來自之後稱作下薩克森州地區的撒克遜人的後裔。盎格魯人有可能來自Angeln,比德描述他們的整個國家都來到了大不列顛島,留下他們空空的古老大地。

可能在麥西亞國王奧發,或是阿爾弗雷德大帝與他的繼承者之下,盎格魯-撒克遜的數個王國陸續建立。在埃塞爾斯坦統治下,盎格魯-撒克遜王國形成英格蘭。




盎格魯-薩克遜人是一羣怎樣的人?

盎格魯-撒克遜人通常是指公元五世紀初到1066年諾曼征服之間生活在大不列顛島(東部和南部地區的文化習俗上相近的一些民族,屬於日耳曼民族的一支。

盎格魯-撒克遜人通常不喜歡居住在古羅馬城市裏,他們在其農耕中心旁建立小城鎮。在每一個城鎮中心裏會有一個主要會堂。

早期不列顛的盎格魯-撒克遜建築一般而言頗爲簡單,通常使用木材和茅草作爲屋頂。

盎格魯-撒克遜的語言又稱古英語,是在阿爾弗雷德大帝統治之下通行的語言並延續形成英格蘭(非丹麥區)的通用語言。

直到1066年諾曼征服後,受到諾曼統治階級的盎格魯-諾曼語影響,在1150年到1500年之間大致轉變爲中古英語。

盎格魯-撒克遜的文學:

盎格魯-撒克遜文學包含史詩、聖徒言行錄、訓誡、聖經的翻譯、法律文件、編年史、謎語等類型。

大約有400本該時期留存到如今的手抄本,這些手抄本對於研究以及建立盎格魯-撒克遜語料庫來說非常重要。

盎格魯-撒克遜時期最著名的作品當屬史詩《貝奧武夫》(Beowulf),其在不列顛有着民族史詩的地位。

《盎格魯-撒克遜編年史》(Anglo-Saxon Chronicle)是對早期英格蘭歷史的重要整理。

七世紀的《卡德蒙的讚美詩》(Caedmon's hymn)被認爲是現今最古老的英語文字紀錄。

歐洲蠻族時期的盎格魯—薩克森人雕塑有什麼特點?

盎格魯—薩克森人是日耳曼人的一支,他們擅長製作飾有精美雕刻的金屬製品,其作品包括金屬模鑄、錯鍍金銀、鑲嵌玉石等等,這種裝飾雕刻藝術後來被應用到建築裝飾雕刻中。盎格魯—薩克森人5世紀時開始入侵英格蘭,並逐漸佔領了英格蘭全境。七八世紀,盎格魯—薩克森人在不列顛島上留下有幾百件巨型的十字架,其中最著名的是蘇格蘭西南部拉斯韋爾教堂前高達5米的十字架。這些十字架的頂部是四福音使徒的象徵像,造型較爲生硬,但佈滿十字架表面的有鳥同走獸居間的葡萄藤渦紋高浮雕卻十分精彩。

安格魯薩克遜人是什麼人

盎格魯薩克遜人,從源頭上屬於日耳曼人的一支,屬於歐洲的三大蠻族。

從現代意義來看,盎格魯撒克遜人主要是大不列顛島核心區域的民族。其本質上是英格蘭人和威爾遜人發源而來,但是不包括凱爾特人。盎格魯撒克遜人的英國,在近代那是創造了輝煌,尤其是大英帝國,那是世界上最強大的日不落帝國。最高峯時期甚至佔據了世界幾千萬平方公里土地,統治了世界四分之一的人口,在全世界範圍內那是非常強大的。

加起來的數量那是非常龐大的。直到現在世界主要的權力,科技等都掌握在盎格魯撒克遜人手中,甚至金融,軍隊也是主導,至今那是強悍無比啊。

盎格魯撒克遜人是一羣怎樣的人?揭祕盎格魯撒克遜人特點

英格蘭人自詡是盎格魯-撒克遜人,就像是我們中華民族自詡是炎黃子孫那樣。當然這也不會是隨隨便便從歷史當中隨便起一個名字,總歸是有個目的的。就比如想把一些好的詞語貼在自己身上,然後就會讓人聯想起什麼什麼文化,什麼什麼傳統,然後自己沾沾自喜。說白了就是一種種族優越論的感覺,就好像皇帝登基要說自己是真命天子,這事不是運氣,是骨子裏的優越性決定的。

這個特徵,放到美國人身上,反而是最明顯的。最早的美國人,就是英國移民,白人新教徒,當然是認爲自己是盎格魯-撒克遜人的直系傳承。但在美國,因爲有這種很直接的種族和文化的衝撞,直接影響到經濟利益和政治平衡,讓這種強調種族文化優越性的需要有了市場,成爲所謂的美國卓越主義(Americanexceptionalism),而這種態度也直接決定了很多社會現像。

就從種族說起。雖然都是種族優越性,但是其實觀念下也有變數。大致經歷了所謂的後天優勢性到先天優越性再回歸後天優越性的階段。

後天優越性是指,所有人種都是同源的,從亞當夏娃來的。出現種族優越性,是後來民族發展的經歷不同。這種優越感,存在於建國初的那些政治領袖,比如Jefferson 這樣的直接受啓蒙運動影響的人。比如 Jefferson雖然認爲盎格魯-撒克遜人優秀,但卻認爲黑人和印第安人從本質上和白人是一樣的。換句話說是,Jefferson雖然認爲應該從印第安人手裏搶地,但那是因爲印第安人自己文化素質低,所以應該由白人來管他們。但是,因爲民族同源,Jefferson認爲印第安人也是可以被同化的,也應該被慢慢同化。類似的還有黑奴的問題,在 Jefferson看來,不是不應該解放他們,而是沒有好的一次性解決方案,能在解放黑奴的情況下保證現在政治平衡,社會穩定,所謂讓美國人騎虎難下(用 Jefferson的原話是,我們是抓在狼的耳朵上,放開也不是,不放也不是)。

而到了十九世紀,這些白人新教徒開始相信先天優越論,就是盎格魯-撒克遜人是從骨子裏就有優越基因,而其它民族沒有。這種觀念的本質在於,因爲這種差別是內在的,所以其它民族是無法教化的劣等民族。所以,種族岐視和排外行爲就可以大行其道了。

比如在解決黑人問題上,那些不接受黑奴,又不想讓黑人污染社會的人,就曾夥同了一些黑人領袖,勾想出了一個宏大的計劃,要把黑人送回非洲。最後這批返鄉的黑人在非洲建了一個國家,就叫利比里亞,取自由之意,而首府就命名爲蒙羅維亞,取自美國的第五任總統,JamesMonroe,就是搞門羅主義的那位。又比如來美國的天主教徒,比如愛爾蘭人,就也被視爲是隻會被人支配的劣等民族。

這種種族優越感的一個重要的表現形式,具體到行動上,就是著名的昭昭天命(Manifestdestiny)。美國人,就是盎格魯-撒克遜民族,自認受之於天命,要在北美大陸傳播美式自由和民主(當然還有新教的教義),替上帝管理這天下人天下事。於是美國人在這昭昭天命指引下,在十九世紀一路西進,把整個北美大陸幾乎都收於自己名號之下,把印第安人趕進幾塊保留地裏,什麼同化自然是沒了。事實上,印第安人要到十九世紀末纔拿到所謂的選舉權,那時黑人已經被名義上解放了(也被隔離了)幾十年了。

到十九世紀末,美國在北美大陸已沒有土地可以繼續彰顯他們的天命,邊疆已經消失,於是,有一幫耐不住的人開始一路向西衝入太平洋去替天行道。就是那時候,美國的傳教士們開始大規模的加入歐洲傳教士的隊伍,進入中國這樣的地區進行傳教。而在美西戰爭後,美國人更是拿下了夏威夷,菲律賓等地。TRoosevelt甚至還想加入到歐洲人瓜分非洲的活動中去,把西進推到極致。但是美國高院實在受不了了,認定象菲律賓關島這樣的地方已經無法同化,最後美國終於停下西進腳步,正式進入帝國主義時代,開始推行美國特色的軟性殖民。

於是這種態勢到一戰後的 1920年代慢慢開始轉變,一個所謂的美國文化開始形成,事實上,盎格魯-撒克遜文化在這一輪又一輪的向天下佈道的狂熱中,已經或多或少的開啓了這個同化的過程。到二戰後,隨着民權運動的興起,各種弱勢羣體開始爭取自己的社會權益,所謂的種族文化優越論開始變得政治上不正確了,同化這個概念也開始被美國國族的概念取代。最後,大家把白人新教徒這兩個詞和盎格魯-撒克遜放在一起,就成了有點貶義的白人盎格魯-撒克遜新教徒(WhiteAnglo-SaxonProtestants,WASP),去指當年這些處在社會上層,替上帝管理世界恩寵世人的遺老遺少。這也是現在常見的提及盎格魯-撒克遜人的情由。

但是,種族主義雖然是成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這不等於盎格魯-撒克遜的這個民族稱乎後的文化理念也被拋棄了。當年的美國人舉起盎格魯-撒克遜的大旗,當然是因爲這後面,有着他們自我標榜的讓他們比其它民族優越的特質。所謂同化,也是把他們所認定這些理念,紮根於普通美國人的內心深處,讓他們認爲,這是美國人與生具來的傑出特質,不可磨滅的民族精神。

說了半天,那盎格魯-撒克遜民族的傑出特質到底是什麼呢。這個雖說有點衆說紛紜,但我以爲,其中最關鍵的概念,就是所謂的自治(self-governance)能力。

對美國人和社會有着深刻洞見的Tocqueville,就曾說過美國人的自治能力是令它與衆不同的一個特質。說白了,就是美國人在社會各級各地自發的形成自我管理系統,抗拒集權統治的能力。這也是讓早年的美國人已經引以爲榮的特質。因爲早在殖民地時期,各個北美殖民地就成功實現了自治(其實是因爲英國政府力不能逮),不僅地方政府自治,具體到新英格蘭的早期殖民者定居點,也更是一個個自治的小城鎮,教會也是會衆式的自治形式。事實上,美國的獨立戰爭,很大程度上就是北美殖民地試圖維護自己的自治形式的一次大型政治運動(這也是爲什麼美國人不認爲獨立戰爭是一次革命:我們明明是在努力維持現狀麼)。

所以說,這種自治的理念,在還沒美國的時候,就紮根在了北美大陸居民的心裏,也因而被他們反覆的自我加強,終於成爲了美國人生活理念中的一個核心概念,反應在了生活的方方面面。

比如,在最底層,對於一個個體,自治幾乎是跟個體自由是同義的。一個人的自治能力的最基本保證,就是配帶武器的自由,而對一個人自治能力的最佳檢驗標準,當然是這個人能否自食其力。而在地方權力上,各個州最終形成一個相對鬆散的聯邦,以保護各州權力,也是對州一級的自治能力的肯定(當然,這個在南北戰爭以前,就是保證南方各州有實施奴隸制的自由)。在一戰後,美國總統威爾遜向世界提出的民族自決的說法,也是充滿了美國新教徒自治觀念的政治信條。

這些理念,還有諸如什麼美國人反對大政府的傳統,美國人反對政府過多介入私人生活的傳統,都可以說是從自治的理念裏衍生出來的概念。這個概念,並沒有隨着種族主義的失勢而消褪,相反的,在脫離了種族主義的羈絆後,終於成爲美利堅民族的一個優良美德而被髮揚光大,成爲政客名流們形容美國精神的保留詞彙。

象今天有人在說起所謂的盎格魯-撒克遜遺產時,一般也是想指這種精神。但只是這樣說,難免會讓人想起這後面潛在的種族主義觀念,所謂說者無心,聽者有意,所以,已經很大程度上被人棄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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