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子京爲什麼被貶到巴陵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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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子京爲什麼被貶到巴陵郡

滕子京被貶:

慶曆三年(1043年)九月,滕宗諒調京不久,駐紮在涇州的陝西四路馬步軍都部署、經略安撫招討使鄭戩告發滕宗諒在涇州濫用官府錢財,監察御史樑堅對其進行彈劾,指控他在涇州費公使錢十六萬貫,隨即遣中使太常博士燕度前往邠州勘察此事。滕宗諒一時慌亂,怕株連無辜,將賬本和撫卹名錄等全部燒光,反將罪名坐實。涇州挪用公款案”(後查實純屬冤案)鬧得沸沸揚揚,時任參知政事的范仲淹及監官歐陽修等都爲滕宗諒辯白,極力救之,使得滕宗諒僅官降一級,仍充任天章閣待制,貶爲鳳翔府(今陝西省寶雞市境)知府,後又貶爲虢州(今河南省靈寶市境)知州。

慶曆四年(1044年)春,御史中丞王拱辰不斷上奏參劾滕宗諒,致其被貶知嶽州(今湖南省岳陽市一帶),到巴陵後,不計個人榮辱得失,以國事爲重,勤政爲民,修築防洪長堤、重修岳陽樓等受到百姓稱讚。

人物介紹:

滕宗諒(991年—1047年),字子京,河南府(今河南省洛陽市)人,北宋政治家、文學家、詞人。

滕宗諒爲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進士,初任濰、連、泰州從事,助好友范仲淹主持築捍堤堰,遷當塗(今安徽省當塗縣)、邵武(今福建省邵武市)知縣。天聖九年(1031年),由大理寺丞貶至閩北邵武縣。歷任大理寺丞、左司諫、天章閣待制、禮部員外郎,後坐言官禁事不實,降尚書祠部員外郎、知信州。慶曆七年(1047年),滕宗諒由於治理嶽州(今湖南省岳陽市一帶)有功,調任爲江南重鎮蘇州知州,上任後不久逝於任所,終年五十七歲。

滕宗諒一生清正廉明,勤政爲民,政績卓越,任職嶽州期間被同朝文學家王闢之讚譽治最爲天下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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