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和以的用法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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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和以在古文裏面通用,都是用在單純的方位詞前,組成合成的方位詞或方位結構,表示時間、方位、數量的界限。現代文中:已是狀態詞,意思是:停止;後來;太、過。而以可用作動詞,意思是:拿;還可以表示目的;還做連詞,表示在、於。

已和以的用法區分

“以”是象形兼會意字。以(㠯)與“巳”同源。甲骨文是“巳”的倒文,即頭朝下的胎兒。表示已經成形,要降生了。金文另加人旁,以強調其爲胎兒。以的本義:用,拿,把,將。如:《左傳·襄公十年》:“我辭禮矣,彼則以之。”。漢·王充《論衡·程材》:“洗洿泥者以水,燔腥者用火。”。又如:以一當十、以苦爲樂、以身作則、以鄰爲壑、以訛傳訛、以往鑑來。

已和以的用法區分 第2張

“已”是象形字,“已”本作“巳”,後爲了區別,遂留下了缺口作“已”。故“已”與“巳”、以(㠯)同源。金文和篆文中是同一個形象。都是“巳”的倒形。即頭朝下的胎兒形,表示胎兒已經成熟,即將要降生。懷胎截止是其範式。已的本義:停止。如:《論語》:“君子曰:學不可以已。”。《後出師表》:“臣鞠躬盡瘁,死而後已。”。《詩·鄭風·風雨》:“雞鳴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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