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在文言文中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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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在文言文中可以用作動詞和形容詞,用作動詞的時候,含義分別是:1、離開,離去;2、表距離,譯為距;3、除去,去掉;4、捨去,捨棄。用作形容詞的時候,含義表示為:過去的。
具體含義:
1、離去;離開。
《岳陽樓記》:“便有去國懷鄉,憂讒畏譏。”
譯文:獨自離開了國都,十分懷念家鄉,但是又擔心讒言和譏諷。
2、距;距離。
《五人墓碑記》:“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
譯文:這五人的死,距離現在建墓安葬,時間只不過十一個月罷了。
3、前往;到……去。
《孔雀東南飛》:“阿母謂阿女,汝可去應之。”
譯文:劉母對女兒説,你可以前往答應他。”
4、除去;去掉。
《捕蛇者説》:“去死肌,殺三蟲。”
譯文: 可以除去壞死的肌肉,殺死人體內的寄生蟲。
5、捨去;捨棄。
《五蠹》:“去偃王之仁,息子貢之智,循徐、魯之力,使敵萬乘,則齊、荊之慾不得行於二國矣。”
譯文:捨去偃王的仁義,廢棄子貢的機變,憑藉徐國、魯國自己的實力,用來抵抗擁有萬輛兵車的大國,那末齊、楚兩國的慾望不可能在徐、魯兩國得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