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次大會專門研究全面依法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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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次大會專門研究全面依法治國?的答案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

哪一次大會專門研究全面依法治國?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門研究全面依法治國。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將“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確立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並明確了“依憲治國、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同時加強法治隊伍建設和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等六項重大任務。《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從理論上澄清了許多模糊認識,深刻闡明瞭一系列法治建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其中,關於法治概念的釐定、法治與黨的領導、法治體系與法律體系、法治與自治、法治與人情等相關概念的梳理和論證,更是重大理論創新中的亮點所在。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 《決定》還創新性地指出,依法執政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二是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同時,《決定》還明確指出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戰鬥堡壘作用,是全面推進黨領導下的依法治國的有效途徑。較之普通公民,黨員的行為不僅要受到國家法律的約束,更要受到黨內法規的調整。黨內黨外雙重規範的嚴格性和黨員個人帶頭學法守法的先進性,決定了黨員集體的法治先進性。

黨是我們各項事業的領導核心,古人講的“六合同風,九州共貫”,在當代中國,沒有黨的領導,這個是做不到的。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這是黨的領導決策核心。黨中央作出的決策部署,黨的組織、宣傳、統戰、政法等部門要貫徹落實,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的黨組織要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的黨組織也要貫徹落實,黨組織要發揮作用。

各方面黨組織應該對黨委負責、向黨委報告工作。有的同志習慣於把分管工作當成自己的禁臠,覺得既然分管就沒有必要報告了,也不希望其他人來過問,有的甚至不願意黨委過問,不然就是黨政不分了。這種想法是不正確的。黨委是起領導核心作用的,各方面都應該自覺向黨委報告重大工作和重大情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盡心盡力做好自身職責範圍內的工作。報告一下有好處,集思廣益,群策群力,事情能辦得更好。各地區各部門黨委(黨組)要加強向黨中央報告工作,這也是一個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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