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冠政策有哪些

來源:趣味百科館 2.84W
海南新冠政策有哪些

1、實施援企穩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企業,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中小企業,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中小企業,返還標準按6個月的全省上年度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2、緩繳社保費用。2020年1月至疫情解除當月期間的參保登記、繳費基數申報和保險費繳納等業務辦理期限延長至疫情結束後3個月。在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辦理上述期間相關業務的,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不收取滯納金。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繳納社會保險費時限相應放寬,未能及時辦理參保繳費的,允許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辦理繳費業務。(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3、減免房屋租金。對承租國有(含集體)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減免2020年一季度租金。(責任單位:省國資委、各市縣政府)

4、緩解運行壓力。對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所需的用電、用水、用氣,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可緩繳3個月費用,緩繳期間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並免收滯納金。(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務廳、海南電網公司)

5、降低住房公積金繳納標準。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中小企業可連續6個月按3%的標準繳納住房公積金。(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6、減免部分稅費。因疫情影響,對中小企業2020年一季度應繳納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予以減免。對生產銷售用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藥品、醫療器械企業,在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過程中予以政策支持。對符合條件的相關藥品、試劑、疫苗研發機構,及時足額爲其辦理採購國產設備退稅。(責任單位:省稅務局)

7、延期繳納稅款。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中小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中小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責任單位:省稅務局)

8、給予財政貼息和擔保支持。對全國性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2020年新增貸款,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支持金融機構提供優惠利率信貸的基礎上,中央和省級財政分別按照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利率的50%和30%給予貼息;對我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衛生防疫、醫藥產品、醫用器材的重點企業2020年新增貸款,省級財政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基礎利率的30%給予貼息。上述貸款的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已發放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個人和借款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我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充分發揮橋樑作用,幫助小微企業與金融機構對接,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費率,對於確無還款能力的小微企業,爲其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及時履行代償義務,視疫情影響情況適當延長追償時限,符合覈銷條件的,按規定覈銷代償損失。(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

關於海南新冠政策有哪些內容的介紹就到這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