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常規賽多少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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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常規賽多少場的答案是:82場

nba常規賽多少場

和不同聯盟的球隊打2場比賽,主客場各1場,總計30場。

和同賽區的球隊打4場,各2個主場,總計16場。

和同聯盟不同賽區的4支球隊打3場,總計12場。6支球隊打4場,合計24場。

比賽比賽的前身是BAA聯盟,於1946年展開第一個賽季,聯盟裏當時只有11支球隊,常規賽每個隊只打60場比賽;儘管第二年球隊一度縮減到7支,比賽也縮減至48場,但隨着每場比賽帶來的收益不斷增加,更多的比賽與球隊意味更高額的利潤空間,球員能要求更多酬勞,老闆也能賺進更多門票收入,聯盟也能獲得更多名聲與利益,常規賽場次由60、68、70、72、75、79不斷增加,聯盟又破例在1961-62賽季將場次增加到80場,直到1967-68賽季才最終定爲後來的82場,因爲在跨度長達半年的NBA賽季中,80場左右的比賽安排能最好地權衡聯盟收益與球員健康,所以常規賽最終在固定在82場。

球隊常規賽排名按勝率從高到底依次排列,當有球隊戰績相同時需要分別考慮情況,

第一種情況:當兩隊勝場差相同時,依次按以下依據排出先後:

1、相互之間戰績好的居前;2、分區冠軍居前;3、在分區中勝率高的居前(僅當兩隊同屬一分區時適用);3、在各自所屬聯盟中勝率高的居前;4、與所屬聯盟的其他前八名球隊交手勝率高的居前;5、與另一個聯盟的前八名球隊交手勝率高的居前;6、得失分差高的居前;7、抽籤決定。

第二種情況:當三隊以上勝場差相同時,依次按以下依據排出先後:

1、分區冠軍居前;2、所涉及球隊相互之間戰績好的居前;3、在分區中勝率高的居前(僅當兩隊同屬一分區時適用);3、在各自所屬聯盟中勝率高的居前;4、與所屬聯盟的其他前八名球隊交手勝率高的居前;5、與另一個聯盟的前八名球隊交手勝率高的居前;6、得失分差高的居前;7、抽籤決定。

從2006~2007賽季開始,在NBA常規賽季中同一聯盟裏成績最好的兩個隊將不必擔心會在季後賽過早遭遇。

這是NBA董事會2006年8月2日修改的3項規則之一。另外兩項是,增加季後賽各參賽隊的球員名單和縮短暫停時間。

在前兩個賽季中,東、西聯盟中凡獲常規賽季賽區第一名的隊,全部以種子身份進入季後賽,結果就出現了上賽季同在西南賽區的馬刺和小牛這兩支西部成績最好的隊,在季後賽半決賽中就過早相遇的情形。

而從下賽季開始,季後賽東、西兩聯盟的各4個種子隊,即常規賽季各賽區第一名和一個成績最好的第二名,將按照成績排列其種子順序。這樣做顯然可以避免類似上賽季馬刺和小牛早在聯盟決賽前就遭遇的不合理情形。

季後賽各隊的球員名單將從原來的13位增加到15位。不過,每場比賽可以上場的球員仍然是12位。這個變化使球隊在季後賽使用球員的空間,將比在常規賽中更大、更靈活。

關於暫停的規則變化是,無論常規或加時賽期間,任何隊如果在比賽終場前的最後2分鐘仍有2個60秒鐘的暫停,則其中1次暫停時間從60秒縮短爲20秒。此外,任何隊在加時賽中將擁有2次60秒、1次20秒暫停,而不是過去那種3次暫停時間都是60秒。

NBA負責球賽運行的執行副總裁斯圖·傑克遜說,新的暫停規則旨在加快臨近比賽結束時的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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