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房產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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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質押登記申請,所需材料如下:房地產質押登記申請書; 質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質押合同;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證》;可以證明質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可以證明質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以及登記機關認爲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請審查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實、齊備;

3、審覈通過的,進行登記,發放證書;審覈未通過的,不予受理。

質押房產需要什麼手續

1、房產。房產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權或經營權的房屋及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作爲不動產,房地是不可分離的,房產必然包括該房屋佔用範圍內

的土地使用權。房產,是最普遍的一種房地產抵押物,大部分的房地產抵押均以房產爲抵押物。

2、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性質的權利,它是指民事主體對國家所有或者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土地使用權分爲以下四類:城鎮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民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國有農用地使用權、集體農用地使用權。並非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均可以抵押。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權範圍如下:

(1)依出讓方式和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也就是城鎮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可抵押;

(2)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後抵押的荒山、荒溝、荒水、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3)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及其佔用的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3、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和在建工程投入的資產所組成的綜合財產。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必須是依法可以轉讓的在建工程,因爲只有可以轉讓的在建工程才能通過轉讓實現其價值,從而保證抵押權的實現。

4、已經付清部分或者全部房價的預購的未竣工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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