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不付錢可以用哪個詞語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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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了不付錢可以用哪個詞語概括的答案是:霸王餐

吃了不付錢可以用哪個詞語概括

霸王餐在粵語就是吃了餐不給錢的意思。

釋義:並非必須是霸道行爲:吃完開溜,悄悄走人、逃跑等,只要吃完不給錢的都算吃霸王餐。

吃霸王餐還有別於吃請、施捨、混吃等,因爲別人請客或者施捨屬於有人付賬或者施主同意免費提供食物。故霸王餐僅限制於以自身或某一團體去營業型飯店進行商品交易之買賣行爲的吃飯,吃完後不給錢而沒有第三方代爲付賬,並且老闆也對所需消費進行正常追究的。

2009年3月2日《揚子晚報》報道,在無錫市北塘區做了近10年燒烤生意的老劉夫婦,破天荒地做了一筆“大買賣”,預訂這桌大餐的,是北塘城管執法大隊的一名工作人員。哪料,老劉妻子要求食客埋單時,竟被對方打成腦震盪,另一名城管隊員還放出狠話:“你們以後想不想在這裏做生意了?”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這句老話,北塘城管執法大隊的城管理解得可謂深刻。據報道,因爲燒烤店位於北塘城管執法大隊管理轄區內,燒烤店幾乎成了城管隊員的食堂。該執法大隊將近70%的工作人員都吃過“霸王餐”,老劉夫婦估算一下,一年下來至少給他們吃掉1.5萬元。

2008年11月26日,成都市荷花池城管執法中隊的協管人員周強和妻子到肖家村二巷一家串串香攤子吃飯,兩三百支串串下鍋後,兩人吃了幾串就起身準備離開,老闆娘向兩人收費,不料遭到拒絕,隨後雙方發生抓扯。

1、目前吃霸王餐可能會受到15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的治安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1)結夥鬥毆的;(2)追逐、攔截他人的;(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4)其他尋釁滋事行爲。

2、如果長期吃霸王餐的,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或者是詐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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