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病買什麼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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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臟病買什麼保險

心臟病,45歲以內的建議優先選擇重疾險,醫療險和意外險,60歲以上的老人可以把重疾險替換成防癌險。如果已經患了心臟病,那麼一般只能購買意外險,因爲意外險不需要健康告知。健康險會比較難投保,因爲保險公司會根據投保人的病情嚴重輕度做出增加保費、責任除外和拒保的決定,像心臟病這種已經是非常嚴重的病情了,所以是非常難投保的。

1、人身意外險,即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在約定的保險期內,因發生意外事故而導致被保險人死亡或殘疾,支出醫療費用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保險公司按照雙方的約定,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險金的一種保險。

2、保障項目分死亡給付、殘疾給付、醫療給付和停工給付。

3、定義:所謂意外傷害是指非本意的、外來的、不可預料的原因造成被保險人的身體遭到嚴重創傷的客觀事件的。

4、如人們在游泳時,不幸溺水身亡應屬於意外事故;而在水裏突發心臟病導致死亡,就不屬於意外傷害,因爲它是身體內部本已存在的疾病引起的。

5、其特點一般是交費少,保障高。

6、突然發生的:即意外傷害在極短時間內發生,來不及預防,如行人被汽車突然撞倒。

7、鉛中毒、矽肺等職業病雖然是外來致害物質對人體的侵害,但由於傷害是逐步造成的,而且是可以預見和預防的,不屬於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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